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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持正确方向 繁荣发展法学事业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周永康讲话 发布时间:2009-01-23 (阅读次数:

                始终坚持正确方向 繁荣发展法学事业
              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在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的祝词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周永康
各位代表、同志们:

  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今天隆重开幕了。这是全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一次盛会,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对于进一步团结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托,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孜孜以求并坚持不懈为之奋斗的伟大事业。60年前新中国的诞生,特别是1954年第一部宪法的制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奠定了政治基础;30年前开始的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时期。

  30年来,党领导人民不懈探索,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我们深刻汲取“文化大革命”中法制建设遭到严重破坏的惨痛教训,明确提出和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制定公布了我国现行宪法和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等一批基本法律,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上迈出了重要步伐;20世纪90年代,适应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适应广大人民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迫切期待,我们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并将其载入宪法,揭开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新篇;进入21世纪,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开创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崭新局面。

  3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性进步。立法工作成就巨大,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逐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普法教育深入开展,全民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社会法治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日益丰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30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事业蓬勃发展。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事业。经过30年的不懈努力,政法院校迅速发展,法律学科日臻完善,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法学法律人才,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我们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不断推动法学研究繁荣发展,形成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多年来,中国法学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繁荣法学研究、推动法治实践、加强法制宣传、培养法律人才、拓展对外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充分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30年来,老一辈法学、法律工作者辛勤耕耘、呕心沥血,中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勇挑重担、开拓进取,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了智慧和力量。实践证明,我国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是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队伍,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对于大家作出的贡献,党和人民不会忘记!感谢同志们!

  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几十年来法治建设的经验表明,我们既要遵循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又要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既要继承发扬我国优秀的法律文化传统,又要借鉴吸收世界优秀的法律文明成果。在实践中,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反映人民意愿、顺应时代潮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只有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动摇,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国家才有光明前途,人民才有美好未来。

  希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法学、法律工作者,一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希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服务科学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是人民幸福、社会和谐、国家强盛的根本保证。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多、底子薄的发展中国家,不发展不行,发展慢了也不行,发展不好更不行。我们之所以能够经受住各种风浪的考验,战胜各种困难的挑战,最根本的是我们有改革开放30年持续发展打下的坚实基础。当前,要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最根本的还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大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保增长献计献策,为保民生尽心尽力,为保稳定尽职尽责,努力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希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服务人民。人民是我们的根基和血脉,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根本宗旨。法学、法律工作者只有心系人民、服务人民,才能实现自身价值、赢得人民信赖。在参与立法中,要真实反映人民要求,切实体现人民意志;在执法司法中,要时刻牢记人民重托,依法保障人民利益;在法律服务中,要恪守职业道德,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在法学教育研究中,要立志做人民满意的法学家,培养人民满意的法律人才。实现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维护公平正义是法学、法律工作者立足本职、服务人民的重要价值追求。我们要切实承担起这一神圣的职业使命,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尽心竭力。

  希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自觉服务法治实践。中国的法治实践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指导,法学的繁荣发展离不开丰富的法治实践。融入实践是法律学科的内在要求,服务实践是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作风,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广大群众,熟悉世情国情,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参与立法调研,积极服务司法实践,积极监督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各级法学会和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的领导、指导,认真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繁荣发展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创造良好的环境,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在政治上关心爱护,在工作上支持鼓励,在生活上排忧解难,充分发挥他们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级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桥梁和纽带,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做好联络、协调、引领、服务工作,教育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面向实践、服务人民、奉公守法、廉洁执法,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力量凝聚起来,不断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才智、再立新功。

  各位代表、同志们,神圣的使命激励着我们,重大的责任鞭策着我们,党和人民对我们寄予厚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协力,开拓进取,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给全国法学、法律工作者拜个早年,祝同志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最后,预祝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圆满成功!             
(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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