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争专区全国创争在行动地方创争活动创争活动在基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研究与探索农民工亲稳舆论职工福利创新案例
当前位置:主页>全国创争在行动>重要讲话>文章内容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调查报告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7-31 (阅读次数: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全国总工会宣教部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年]16号)第19条规定,“各类企业要按照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费用。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为了解和掌握企业按国家要求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情况,维护职工参加学习、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推动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开展,今年三月至九月,全总宣教部和全国“创争”办在全国开展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的调研”。调研采取问卷调查和座谈会形式进行,重点走访了北京、山西、福建、黑龙江、辽宁、湖北等地的企业15家,召开企业有关领导、工作人员和一线职工座谈会7次,专题调查了解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本次调研向全国31个省市共发放调查问卷2000份,回收1214份,回收率60.7%,有效问卷率为74.13%。
    在所调查的企业中,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划分:公有制企业占87.2%,非公有制企业占12.8%,涉及加工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采掘业及煤水电生产供应等十个大的行业领域。其中,加工制造业占得比例最大,占43%。按企业规模划分,职工数量在1001人到5000人的大型企业最多,占34.2%,其余将近半数是千人以下的中小型企业。
一、 被调查企业的基本情况
    为了能够比较全面地考察了解不同经营状况和不同经济状况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本次调查要求各地挑选调查企业时适当兼顾好中差不同类型。在被调查企业中,从2002到2004的三年间连续盈利的企业占60.3%;基本持平企业占14.6%,另有四分之一(25.1%)的企业属不同程度亏损。
    从企业的经济效益看,盈利企业中,税后利润率低于5%的企业,占47.9%;税后利润率为5%-10%的,占22.1%;达到10%-20%的,占11.4%;税后利润率超过20%的占8.3%。
    从企业职工的年龄构成情况看,36岁—50岁的中年人是主力,比例占到53.7%;35岁以下的年轻人是中坚力量,比例为36.4%。50岁以上的人员只有9.9%。
    从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看,党政管理人员为10.3%,专业技术人员16.3%;一线技术工人占43.3%,其他工人比例偏高,达到30.1%。
    从人员的学历结构看,职工的学历普遍偏低。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仅为21.2%;初中及初中以下的职工达到45.9%;高中、中专、中技的职工比例为32.9%。
    在专业技术人员中,职工的职称普遍偏低。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仅为11.4%;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比例很高,达到51.1%。中级职称人员比例为34.69%,另有  2.81%的专业技术人员没有职称。
在技术工人中,初级工比例是33.93%;中级工比例占38.6%,高级工占技术工人总数的24.69%,技师占技术工人总数的2.43%,高级技师占技术工人总数的0.34%。
二、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
    在被调查的所有企业中,2002年职工工资总额592.23亿元,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总额8.12亿元,提取比例为1.37%。2003年职工工资总额658.56亿元,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总额9.38亿元,提取比例为1.42%。2004年职工工资总额724.82亿元,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总额10.00亿元,提取比例为1.38%。2002—2004的三年间,职工教育经费年提取占工资总额比例平均为1.39%,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1.5%的标准。
    1、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在大部分企业落实或基本落实。近六成企业按国家规定足额提取了职工教育经费。问卷调查显示,2002、2003、2004年分别有半数以上的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工资总额1.5%作为职工教育经费,而且企业提取的比例有增长趋势。2002年,有56.4%的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了职工教育经费,其中提取比例高于工资总额1.5%的企业有16.3%;2003年有57.2%的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了职工教育经费,其中提取比例高于工资总额1.5%的企业有16.2%;2004年有59.7%的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了职工教育经费,其中提取比例高于工资总额1.5%的企业有20.6%。2004年,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的企业比2002年高出3.3个百分点,比2003年高出2.5个百分点。
    这两年,企业在加强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方面有了明显改进,相比较而言,非公有制企业的进步要好于公有制企业。2004年,59.1%的非公有制企业按国家要求提取了职工教育经费,其中有30.4%的非公企业提取比例高于1.5%,比2002年上升了8.6个百分点。公有制企业有59.8%按国家要求提取了职工教育经费,但其中提取比例高于1.5%的企业不过19.%,只比2002年上升4.2个百分点。
    在不同行业的企业中,地质勘查、水利管理业和采掘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占工资总额比例较高,分别达到1.75%、1.74%;制造业、建筑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也呈现逐年升高的趋势,2004年分别达到1.91%和1.77%;上述四个行业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1.5%的最低标准。
    金融保险业教育经费提取比例为1.44%;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工业供应业为1.43%;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为1.42%;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为1.40%;都比较接近1.5%。而房地产业是所有行业中教育经费提取比例最低的,仅为0.76%,只达到国家要求的一半。农、林、牧、渔业的提取比例也相对偏低,平均为1.26%。但是,房地产业的改善最为明显,2004年,有33.4%的房地产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高于1.5%,较2002年的13.4%增加了20个百分点;其次是建筑业,按国家规定提取教育经费的建筑企业比2002年上升11.6个百分点。
    企业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因效益好坏而有明显不同,总体来说,赢利企业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的比例高于亏损企业和持平企业。2004年,赢利企业中有63.3%提取的教育经费达到1.5%或高于这一标准。在所调查企业中,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占工资总额比例不足1.5%的企业有20.9%。关于提取比例不足1.5%的原因,有近一半(46.3%)的企业是因为经济效益不好;有10.6%的企业归结于税收负担过重,无力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也无力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从地区看,情况也是如此。东部发达地区企业好于西部企业,尤其是华东地区,2002、2003、2004年,分别有20.6%、24.3%和28.9%的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比例大于1.5%,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2、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覆盖面广,重点突出,重视全员素质的提高。
    根据调查,大多数企业在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上能够做到结合企业发展,突出重点,保障急需。近七成的企业都把经费使用的重点投向关系企业为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建设高素质、高技能职工队伍的项目上,教育经费使用以提升岗位技术技能为主,同时亦有覆盖全员的、不同内容的培训项目。岗位培训得到各行业企业的高度重视,在各类企业中都占第一位,平均占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53.1%;其中农、林、牧、渔业和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所占比例最高,分别达到93.1%和83.3%。教育经费使用包括按岗位规范进行的专业技术、工作技能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企业职工文化素质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以及岗位适应性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鉴定培训等。岗位培训是教育经费使用最大的项目,平均占教育经费开支的35.5%;以下依次为开展学习教育类型活动12.8%、职业资格等级培训12.6%、成人学历教育12%、订阅报刊资料7.3%、企业文化培训7.0%等。在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制造业如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培训对象覆盖全公司员工,培训项目包括面向班长、科长以上管理人员的管理培训,面向普通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以及员工通用能力(外语、机算计)培训,员工再就业技能培训。另外,职工教育经费在使用分配上有选择、有重点,更趋合理。2004年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主要用途,按人员分析,使用比例列首位的是专业技术人员,占 33.4%;其次是技术工人,占28.2%;其他工人占21%;党政管理人员使用比例最小,占17.4%。从调查情况看,近几年来,各企业使用教育经费的针对性比较强,只要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都舍得投入。逐步建立了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提高经济效益相适应的教育培训激励机制,职工的培训、技能鉴定、使用、待遇相结合。从企业各类人员教育经费的使用方向来看,国有企业党政人员主要用于专题教育、学历教育等;管理人员主要用于学历教育、岗位培训等;专业技术人员主要用于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一线职工主要用于岗位培训等。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党政人员主要用于订阅书籍、专题教育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主要用于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值得注意的是,曾经流行奖励职工继续学历教育各种措施如毕业后报销部分学费或一次性奖金等,如今已不被大多数企业青睐。
    3、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监管有章可循,途径、方式多种多样,基本实现专款专用。
    企业对于教育经费提取、使用的监管,大都有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年初有预算,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报告,在做到专款专用的基础上尽量让有限的教育经费发挥出最大的作用。政府职能部门如国税、地税、审计部门也对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审计监督。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和合资企业在经费提取使用上更是规范严格。首钢公司是由培训部门将本年度培训总结和下一度培训计划向职代会报告,在厂务公开项目中公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由人力资源部门作培训需求设计,以菜单形式供员工选择,根据员工要求制定出年度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长、财务部长审批,原则是上年度的培训费用为下年度预算的基准,对上年度培训情况包括项目和成效的评价是考核确定下年度培训项目和费用支出的要素。根据企业发展状况和经营情况,结合企业发展目标指定出培训计划,分项目预测经费,作出预算,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付诸实施。工会则通过职代会进行监督,通过厂务公开栏、厂报、局域网等做促进推动工作。在一些上市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各项费用包括教育经费列支、收支情况,还会专业会计事务所审计各项收支情况向股东大会报告。
三、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存在的问题
    1、相当数量的企业不能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几乎都没有按要求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即使有提取也仅用在订阅几份报刊,而不是用于职工岗位技术技能培训。一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后,存在着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对职工重使用轻培训,甚至只使用不培训。个别行业、个别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远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最低水平。农、林、牧、渔业的提取比例为1.2%,房地产业仅为0.76%。这次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企业用于技术工人培训的费用不到职工教育经费的20%。其中,职工教育经费用于技术工人培训的比例在20%以下的企业占58%,比例在20—50%之间的企业占30%,比例在50%以上的企业占12%。以四川省为例,2004年四川省有中小工业企业户数39万户,从业人员457万人,分别占全省工业企业户数的99.2%和从业人员的85.5%,据调查,这么广大的企业群体大都没有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群众也没有接受培训的经历。原因一是这些企业几乎没有能力如国有大中型企业那样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并形成自身的培训体系。二是这些企业为生存竞争需要,更重视眼前经济效益,不愿意在职工教育培训身上投入更多资金。三是劳动力的市场化,企业需要的技术及人才可以直接到市场上购买,职工培训工作往往费时费力,花钱培训职工不合算。据抽样调查,杭州市约有43.3%的企业没有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在已计提的企业中,真正用于一线职工技术培训、技术教育的仅占12%。从整体上看,企业对职工培训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特别是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企业还没有发挥主体作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4月对全国40个城市技能人才状况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大多数企业名义上开展了培训,但实际上用于职工培训方面的花费并不高,2003年企业用于就业人员的人均教育经费投入仅为195元。
    2、半数企业没有任何有关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规章制度。问卷调查显示,48.3%的企业制定了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的有关制度,51.7%的企业根本没有关于教育经费提取使用的办法或制度,存在着随意性的问题。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的外部监管方面,由于国家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导致缺乏这方面的执法检查。一些省(区、市)虽然制定了职工教育条例,但却很少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监管列入地区人大执法检查或教育督导的内容,使企业在这方面缺少外部的监管和约束。
    3、进城务工人员没有或缺乏教育培训经费,难以开展有效的职业教育培训。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1.2亿的外出农民流动就业人员中,有71.8%的人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技能培训。各地用于就业服务和培训的经费,进城务工人员大多无法享受。在以农民工为主的建筑劳务市场,更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用工企业与“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一些“包工头”随意用工、管理混乱,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农民工培训经费根本无法落实,有的包工头为了降低承包项目的竞标额度,而有意压低或删去项目培训经费;三是农民工队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数量严重不足,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给工程建设质量带来隐患。
    4、一些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使用存在着重点错位现象。相当一部分企业的教育培训经费被少数管理人员出国考察、参加各种类型的高层次研讨班、培训班所占用。管理干部人均培训费大大高于一线工人的人均培训费,技术干部培训经费远远超过技术工人的现象十分普遍。教育经费使用向“一线职工”倾斜不被认同。培训项目或是经费使用方向以技术工人特别是生产一线的技术工人“一线职工”为重点的并不多见。一方面,对“一线职工”概念的理解分歧较大,不同行业、企业有不同认识,一线岗位的并不都是工人,不同行业有不同概念的一线。据调查,在首钢公司,凡涉及钢的工种都是一线,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其他如维修、服务工种人员算是二线、三线。北京建工集团是以管理人员为主的企业,同施工队签合同承包工程,项目经理、营销人员就是一线职工。另一方面,“一线职工” 的概念随时代变迁而有不同含义。目前,就大多数经营性企业来说,生产岗位是最普通的岗位,而科研、管理、营销岗位才是最关键的岗位,最能见效益也是最需要投入的岗位,企业往往愿意把培训经费花在这些人身上。
    5、职工教育经费的公开、透明度不高。据调查,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的内部监管方面,将近半数(48.7%)的企业对于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不经过职代会讨论,半数(49.1%)的企业不在职代会上公布或接受职工代表质询。经费使用情况得不到有效的监督,不按规定提取、多提少用、挪作他用以及使用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很难避免。
四、进一步做好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发展科技队伍和壮大人才队伍,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也强调指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我国综合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这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
    职工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有效手段,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切实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发展权,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学习力、创新力和竞争力,加速工人阶级知识化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已经成为今后我国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的核心任务。依法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是职工教育工作的基础工作,是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为完成这一核心任务,各级政府,所有各种类型的企业都必须高度职工教育问题,重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合理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者对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认识。企业是职工教育的主体,负责本企业职工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履行职工教育的职责。企业要造就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关键要靠企业经营者观念的转变。企业经营者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对职工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职工教育工作作为与生产经营同等重要的工作来对待,结合实际,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类企业的职工教育工作开展好坏,应纳入领导的考核指标,并作为企业参加各项社会评比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2、尽快出台有关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工作的意见。全国总工会应该联合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保障部等政府部门和全国创争活动领导小组的各单位,共同制定有关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工作的意见,按照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加强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对于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建设创新型社会、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极端重要性,对企业在职工教育培训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以及职工学习的权利和义务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各类企业都要严格执行,并将其纳入教育督导或人大、政协的专项检查。
    3、各企业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和各项保障措施。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进行职工教育、职工参加学习和培训的必要的物质保障,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特别是技术工人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成长,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对职工教育与培训的经费投入,属于企业保值增值和提高生产力、创新力的行为,基本性质为生产性投资。因此,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在生产成本费用中列支。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足额提限教育培训经费。教育经费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教育和培训,用于生产、经营一线的职工教育经费应不少于60%,这其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经费应不少于30%。企业新上项目都要安排员工技术培训经费。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实行统筹,由劳动保障等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
    4、一些技术要求高且有条件提高教育经费提取比例的企业,可以实现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2.5%提取。高出1.5%的部分也应该列入成本并在税前列支。
    5、工会年度内按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中,一部分应用于职工教育与培训。基层工会一般可在其留成经费的25%范围内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6、建立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监督机制,加强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与监督。加强管理与监督是保证职工教育经费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措施。每年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方案,要纳入集体合同,经职代会审议后通过,当年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鉴定和晋升情况等都要向职代会报告。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学习培训的权益和受教育的权利得到落实,确保按职工工资总额(1.5-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把职工教育经费用到提高职工素质上。
    7、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参与职工教育的组织工作,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督促职工履行学习义务,应依据已签订的集体合同中有关职工教育培训的条款参与监督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
    8、加强对承包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管,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资金投入数额。禁止承包企业在投标中压减“职工教育经费”获取中标。承包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的工程项目,必须将“职工教育经费”单独计列,专项支出,确保农民工技能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和使用。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的办法,统一用于农民工培训。凡承包企业均视为已经计提“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不得以无职工教育经费来源为名逃避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的责任。
    9、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让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大中型企业的董事会负责建立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各项相关制度;保证本意见的贯彻执行。小型企业的领导人对本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负有领导责任。
    10、为确保职工教育培训权利的落实,鼓励各企业建立职工个人学习与培训帐户制度,采取单位、个人、工会共同向帐户注资方法,支持职工个人学习与培训,并建立学习档案,完整记录职工学习与培训的情况。

(SL)

 


上一篇:贯彻落实《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王兆国在北戴河接见劳模时的讲话
[收藏] [推荐] [评论(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孙春兰同志在纪念马恒昌同志诞(07-24)
·产业工人的优秀代表-孔祥瑞先(04-26)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调查(08-01)
·尤兰田在北京市“创争”活动总(05-17)
·胡锦涛十七大报告强调建设学习(11-09)
·主席论坛: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06-12)
·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队(06-08)
·贯彻落实《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07-24)
·开展 " 创建学习型组织 , 争做(02-16)
·孙春兰同志在学习论坛开幕式上(07-18)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开创工会(10-25)
·福建、大连、内黄工会在全国“(01-03)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亲稳舆论 |国家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