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关于《西安市建设学习型城市规划纲要》的决议
(2005年7月26日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05年7月25日至26日举行。全会讨论通过了《西安市建设学习型城市规划纲要》。
全会认为,建设学习型城市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将为西安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充足的智力资本、创新源泉,对于构建和谐西安,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全会强调,建设学习型城市,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为根本出发点,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途径,努力形成“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社会氛围,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学习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指导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市构建起学习型城市的基本框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和相对完备的制度保障体系。用10年左右的时间,把西安建设成为学习风气浓厚、终身教育体系完备、城市文化品位和市民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学习型城市。
全会指出,建设学习型城市,要倡导“学习为本,终身学习”、“我学习,我发展”等学习理念;要学习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科学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思想道德知识和现代文明礼仪、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西安历史文化知识;要加强文化教育设施建设,努力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广泛建立各类学习型组织,切实抓好学习型城市建设载体。
全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建设学习型城市作为一项事关长远、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组织机构,建立完善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激励监督机制、资源共享机制、人才工作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培训推广机制,为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证。
全会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在实践“四化”发展理念,加快西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努力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和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为把西安建设成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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