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间,我国的法制体系完成了从“初步形成”向“基本形成”的跨越(摄于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
历经八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上高票通过。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认为,这部法律的通过标志着,中国民法典向诞生迈出关键一步(摄于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本报记者于文国摄
据统计: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过去的五年间,共制定了73件法律(包含宪法修正案、新制定的法律和修改的法律)。 这份“成绩单”使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增加至230件左右,这足以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的一个重要论据。但是,我们要深入理解十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的路径选择和价值取向,还须置身于更为广阔的时代语境。 这五年,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非典”、“拆迁”、“上学难”、“看病贵”、“食品安全”、“小区维权”、“保护私产”、“社会公正”、“和谐社会”等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与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改革同步推进的立法行动,以及对公民权利、民生问题的关怀,使得“改革”和“民生”这两个最鲜明的时代标签奠定了十届全国人大五年的立法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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