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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国在促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表彰会讲话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01 (阅读次数:

王兆国在促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表彰会

            讲话 
  
                     (2007年8月3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表彰在促进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交流成功经验、部署今后工作,很有意义。首先,我向受到表彰的“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劳动部门、企业家协会和广大工会干部表示诚挚的问候!
    改革开放29年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民经济连续多年保持年均9.7%的快速增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000多美元;国内生产总值达到近21万亿元,居世界第四位;对外贸易总额达到1.76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三位;外汇储备达1万多亿美元,跃居世界第一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人民生活日益改善,国际地位显著提高。中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是以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这其中也包含着广大劳动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历史贡献。我们为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而备受鼓舞,为广大劳动者和建设者做出的贡献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企业是社会的重要细胞,既是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也是职工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载体,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从去年7月开始,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开展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活动。一年来,创建活动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得到了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踊跃参与。实践证明,这一活动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推动国家发展,也对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借此机会,我简要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进一步深化对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重大意义的认识。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促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为解决城镇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困难,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全国人大对解决民生问题加紧立法,国务院就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行政法规,有力地确保了我国劳动关系总体上的稳定协调。比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已经颁布,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国务院正在起草《社会保险法》等。所有这些,必将对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证。同时也要看到,目前在一些企业中,劳动关系矛盾还比较突出,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据统计,我国现有城镇就业人员已达2.83亿,还有1.2亿多农民工,而且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以劳动关系为基本社会关系的人群还将进一步扩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我国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完善,努力实现企业与职工共谋发展、共创效益、共享成果,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搞得更好。
    第二,要抓住机遇、突出重点,把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促进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执法主体,各级工会组织和企业协会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当前,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抓住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有利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引导企业和职工努力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一方面,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各级工会组织和各类企业要密切合作,以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为载体,以推动建立集体协商特别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障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重点,把促进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和谐工业园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第三,要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不仅是解决职工生产生活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要通过对先进典型的经验总结,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自觉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的理念,坚持用先进的企业文化凝聚职工、引导职工,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企业快速、健康、持续地发展。全国各类企业和企业经营者都要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支持职工组织和参加工会,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各项活动,畅通职工诉求渠道,共同建立保障职工经济权益和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的制度机制。
    第四,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广大职工是国家的主人,也是促进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活动主体。要通过切实有效的组织和宣传,引导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只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才能为实现职工的利益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组织广大职工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立足本职岗位,焕发劳动热情,提高自身素质,争当“学习型、知识型、技能型、专家型”职工,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献计出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摆上重要日程,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为各级党政干部的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目标,扎实推进。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为其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在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把协调劳动关系作为工作主线,抓住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不断增进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理解与合作,促进企业效益和职工利益的共同发展。
    同志们,在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进程中,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任务。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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