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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在全国创争活动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4-10-17 (阅读次数: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促进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必然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过一会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特别是王兆国同志的讲话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全球化的步伐不断加快,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对我国的发展,既是难得的机遇,也是重要的挑战。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无论是在传统产业还是在新兴产业中技术含量高的职业岗位上,都需要一大批能够掌握先进技术工艺和技能的人才。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快慢,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技能人才是否能够源源不断产生并充分发挥作用。同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归根到底是要提高制造者的技能水平。 “中国制造”走向世界,仅仅依靠低成本劳动力已难以占领国际市场,迫切需要培养大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目前,我国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高级技师、技师占技术工人总数的比例不到4%,这已成为企业和经济发展的“瓶颈”。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充分认识提高劳动者素质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采取有效措施,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重视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必须从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根本需要出发,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方法和手段,努力开创适应社会、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新局面。

    在全国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调动广大职工学习技术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是促进技能人才快速成长,发展先进生产力,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创争”活动实质上就是要形成一套利于企业人才成长的新机制。这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建设的重要载体,它与我部正在实施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 和“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的任务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的同时,按照九部委“创争”活动的总体安排,将“创争”活动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

    一是抓好组织协调和宣传。加强与工会系统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以“创争”活动为平台,大力宣传许振超、李斌等优秀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风尚,营造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培养速度。要指导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业务进修和培训制度,开展技能提升和岗位培训,完善名师带徒的措施,广泛开展技术练兵、观摩、研讨、攻关等活动,为高技能人才搭建发挥作用的舞台。

    三是要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加大表彰奖励力度。要认真组织好今年的系列技能大赛,通过技能竞赛、练兵比武和技术创新活动,在各行业和职业领域选拔具有高超技能的人才。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制度。今年四季度, 将评选表彰2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200名全国技术能手,对培养技能人才成绩突出的企业和培训机构进行表彰。

    四是要改进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并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要突破比例、年龄、资历和身份界限,促进高技能人才更快更好地成长。

    五是要建立激励机制。大力推广“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做法,建立职工凭技能职业资格得到使用和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使用待遇机制。要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要建立健全人才保障机制,为各类人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之,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是社会各方面共同的责任,我们要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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