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睿同志是首批上海市检察业务专门人才。她无论是在审查批捕,还是在公诉岗位,均刻苦钻研,严格依法办案,所办理的区民防办主任包某受贿等疑难案件均取得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她探索出一些有价值的新类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办案思路和做法,所撰写的10余篇论文发表于全国及省市级法学核心刊物,并参与编写了《侦查监督教程》等3部专著。作为一名青年干部,她积极倡导以人为本和以事业为本的管理模式,注重科室队伍建设,所领导的公诉科先后多次获得全国先进学习型组织、上海市文明班组、上海市共青团号等荣誉。
李睿同志的优秀表现为她赢得了许多荣誉,她曾获得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上海市优秀公诉人、上海市优秀批捕办案能手、上海市检察机关嘉奖、静安区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静安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静安区三八红旗手、静安区优秀共产党员、静安区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静安区百佳精神文明建设好公仆、静安区双学先进个人、静安区法制宣传先进个人等。
(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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