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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不断创新 努力提高科技强检水平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5-08-25 (阅读次数: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以建立健全“三位一体”长效管理机制为主线,紧紧围绕上级检案院党组提出的“业务立检,机制兴检,科技强检”工作目标,不断强化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建设,切实规范履行检察职责,不断强化服务职能,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坚持“严打”方针,继续加大打击力度

    晋城市“严打”斗争到2003年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一些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得到了有效控制。在这种情况下,泽州县人民检察院教育干警充分认识打击刑事犯罪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消极厌战情绪,尽最大努力,切实巩固“严打”斗争的各项成果。同时,对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的一线力量进行充实,增加办案车辆,加大科学技术在办案中的实际应用,在后勤保障、自动化办公上确保了办案科室的需要。

    (二)狠抓案件质量,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实现“业务立检”最重要的方面。泽州县人民检察院把2004年定为“案件质量提高年”,力争通过多种手段实现案件质量的提高:一是依托网络化和信息化的优势,充分利用市检察院开发的案件办理和案件监督软件,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将全部案件纳入检委会和检察长的动态监督之下,确保了案件的及时、规范办理;二是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坚持特事特办,加快办案节奏。例如,侦查监督人员在办理张国华故意杀人、抢劫、强奸一案时,针对该案属于重大刑事案件、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况,放弃周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仅用两天时间就审查完毕,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三是总结经验,努力改正不足。泽州县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定期召开“侦捕诉”联席会议,认真研究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共同制定对策,及时对法院判决结果进行反馈,办案干警共同研究,认真寻找工作差距;四是查微析疑,加强实体、程序审查,保证案件质量。例如,公诉部门在办理郝某故意伤害一案时,庭审中郝某的法定代理人突然提出证据证明郝某未满14周岁。泽州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在休庭后数十次下乡调查,加大审讯力度,自行补充侦查了相关证据材料,不仅证明了郝某已满14周岁,而且查明了4名做伪证人员相互串通的全部事实,最终使他们受到了刑事处罚,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三)积极进行探索,健全完善检察业务机制

    为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泽州县人民检察院将检察业务作为改革的重点,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退回补充侦查协商制度、专题经验交流制度,实行了案件受理前审查制度、一般证据材料同时补充制度,对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推行普通程序简易审,初步尝试不起诉案件公开审。作为量刑建议改革试点单位,该检察院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正确行使量刑建议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例如,公诉人员在办理泽州县下村镇原某等4人抢劫案时,向合议庭提出量刑建议:被告人犯抢劫罪,应对其进行3年以上处刑,但由于4人均系未成年人且情节轻微,并未造成严重危害结果,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建议对4名被告人判处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结果该量刑建议被采纳,泽州县法院以4人犯抢劫罪,各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泽州县人民检察院还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全县19个行政执法单位召开行政、刑事执法工作联席会议,联合签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这些单位2002年以来的行政案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0多个,依法全部进行了处理。

    (四)强化法律监督,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泽州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主题,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注重监督实效,提高监督水平。在立案监督方面,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5份,公安机关主动立案11件,检察院通知其立案3件,立案监督水平大大提高。例如,2004年在办理张海斌抢劫案时,办案干警发现同案犯王磊是另案处理,而公安机关却未予立案,便向公安机关直接下达了立案通知书。公安机关很快立案,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此外,泽州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开展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并邀请工商局、质监局等有关单位参加了此次行动,有效打击了该类犯罪,推动了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侦查监督方面,泽州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公安侦查的重特大案件30件,提出口头纠正违法意见60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向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6件。工作中,检察院通过对公安机关撤销、变更强制措施以及不捕、补充侦查案件的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发现问题立即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和检察建议,提高了公安机关重新报捕的比例,确保了检察监督落到实处。

    在审判监督方面,泽州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口头建议4次,出庭公诉163次,对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提出抗诉2件2人,追诉漏犯10人、漏罪8起,改变定性40条,有罪判决率为100%。
 

求实创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泽州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从严治检工作方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齐心协力、拼搏奋进,认真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综合素质教育,创建“学习型”检察院

    建设“学习型检察院”,推动全员学习,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干警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泽州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院党组、院党支部、各党小组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教育培训中的主导作用,硬化学习指标,严格执行周一、周五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全员培训。检察院制定学习计划,采取举办领导业务讲座的方式开展业务学习,先后有18位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走上讲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给全体人员培训检察业务知识。同时,注重干警的业务知识教育与培训,努力提高干警的法学理论水平。2004年有4人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在职资格培训并顺利结业,13人参加中央电大的本科开放教育,12人参加法律大学本科自考,逐步形成了以点带面,以强带弱,全员提高的互动式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大力强化素质教育,泽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进行绩效考核,创建“激励型”检察院

    激励机制是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的关键。按照市院建立“三位一体”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泽州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工作绩效考核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并将《目标量化考核细则》输入计算机,利用网络绩效考核系统,初步实现了网上对各科室和每名干警的动态考核,制定奖惩措施,特别是加大了宣传工作奖励力度,确定了中层干部年终考核末位淘汰制,从而使工作成绩能够客观全面体现且便于横向比较,从根本上解决了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办案责任心。

    (三)廉洁从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措施

    泽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廉洁从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措施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抓落实: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落买措施;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部门负责人以及一般干警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具体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工负责”的责任制网络;把廉政监督工作延伸至8小时之外,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2004年物质文明建设考核目标、2004年精神文明考核目标、2004年中层干部、干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加强干警廉政建设,采取了严把“3道关口”,实行“4个结合”。3道关口是:理想信念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关、违法违纪案件惩处关。4个结合是:思想教育与制度规范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依靠组织与依靠群众相结合,严格要求“一把手”和整个队伍相结合。通过严把“3道关口”和加强“4个结合”,使广大干警认清了形势,坚定了反腐必胜的信念。

    (四)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从2003年10月1日起,泽州县人民检察院正式聘任了5名人民监督员。这些监督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教师、机关退休干部以及基层村组织干部,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他们在聘任3年内将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直接参与到3类自侦案件的办案程序之内,并享有独立评议和表决权利。表决意见将作为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案件处理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的正式启动,使检察院建立起更加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确保了公正执法和公平正义。
 

高点定位,加强信息化建设
 

    在市检察院领导下,泽州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市院党组提出的机制兴检、业务立检以及科技强检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龙头,按照《科技强检3年规划》的具体要求,逐步实施,积极对干警进行电脑知识和4大软件(自动办公、案件办理、案件监督、绩效考核)的培训,实现了信息化、自动化管理。

    (一)强化硬件建设,打牢信息化建设的基础

    硬件建设是网络发挥效益的前提和基础。为此,泽州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全市检察机关的现代化建设情况和该院落实市院科技强检工作会议的工作思路和方案,县委和县政府领导对此给予大力支持,2003年和2004年共向该院拨付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财政资金100万元。资金到位后,泽州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建立了局域网、政务网、检察系统3级专线网、音视频会议室、电子阅览室、监控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基本实现了信息装备的现代化。为改善办公条件,该院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对院里的办公环境进行了一系列改造,完成了四楼、二楼会议室和部分办公室的整体装修,美化了办公楼和机关大院环境,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保障办案,该院2004年投资80万元购置了5部车辆,有效缓解了干警的用车紧张。

    (二)全方位开展技术培训,为信息化建设创造前提条件

    2004年泽州县人民检察院将电脑技能培训作为信息化工作的先导,精心部署,周密组织,克服困难,切实加大培训力度,以此推动网络应用:一是分阶段培训。培训分为全员培训、全体检察员和各科内勤专门培训、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培训、巩固提高4个阶段。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安排人员参加。院领导除参加培训班外,还利用中心组学习日,请专业技术人员讲解网络知识;二是分类型培训。为保证网络的顺利应用,加大对干警的培训力度,该院进行了网络基础知识培训、办公软件培训和办案软件培训。目前,所有人员都能进行计算机基本操作和网络办公。

    (三)抓好网络建设,让科技真正变成强检的有力武器

    四大软件系统投入使用以来,泽州县人民检察院的内部法律文书、公文等全部实行网上传递、公布、打印,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该院在网站上搭建了信息平台,通过及时发布信息、提供法律法规业务资料、文件查询等,给干警们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园地。现在院内的检察信息和文件已经以网上发布取代了纸介质发文,干警已养成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查看局域网信息的习惯;二是坚持公文流转规范化,在法律公文流转方面,各级领导都严格坚持网上签字和纸上签字同时进行,对于没有同时报送网上文书和实际法律文书的,坚决让其重新同时报送,有效保证了办公、办案网络的规范化运行。该院按照保密要求和规定,专门拿出少量计算机,以政法政务专线网接入互联网,供干警上网查阅资料、收发电子邮件等。为加强对建成网络的管理,该院制定了《计算机局域网设备管理制度》、《计算机局域网机房管理规定》等。为了确保网络安全,进行了安全检查,较好地保证了网络安全。——s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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