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力,向无为无能者的警示 |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3-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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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力,向无为无能者的警示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有关媒体称,“执行力”一词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之中,这一变化值得关注。 提高政府执行力,实际上是向某些无为无能者提出一种警示。 时下不少领域,我们所遇到的很多问题不是出在政策上、理论上,而是出在执行上。由于政令不严、体制不顺等原因,一些政策法令的执行往往从上至下呈逐层递减之势。有些政策从中央到了基层,已经走样,甚至面目全非。 提高各级政府的执行力,面临诸多现实的挑战。其一,一些公务员的消极无为,使一些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久拖不决,这是影响执行力的一大障碍。其二,一些地方和单位“权力部门化”,自我设权,热衷于发展“审批经济”、“罚款经济”、“收费经济”,对上面来的政策“各取所需”———对己有利的条款,执行时有过之而无不及;对己不利的条款,则蓄意制造“梗阻”,这是提高执行力的重大障碍。其三,还有一些官员不具备对政策法令进行“原则性与创造性相统一”的科学解读能力,在因地制宜的问题上往往一头雾水,甚至不乏混水摸鱼者,这也大大干扰着执行力的提高。其四,缺乏规范的执行程序,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从原则上说,政府执行力的提高,在于建立一个惩治不作为、乱作为的机制,在各级政府官员中形成对政策法规的敬畏。 具体来说,首先,政策的制定要以可操作性为出发点,要实事求是,这是确保顺利执行的基础。其次,要把提高政府官员的执行力作为一个重大问题,认真研究和探讨,比如,借鉴和吸收企业管理中有关经验和做法等,切实从科学的意义上提高各级政府的执行力。 (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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