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民主管理建设的基石 |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8-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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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务公开的提出,首先应当唤醒的是职工的主体意识,而不是强调企业经营者的开明。只有从这样的角度出发,才能在我国基层经济组织内部真正体现民主政治的本质涵义。公开是民主的前提,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前提是厂务公开。没有厂务公开,所谓的民主管理和监督都将成为一句空话。 推行厂务公开制度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再辅之以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等多种有效形式,企业的各项工作便有了透明度,职工可以随时了解情况,从而增强职工对企业、市场的关切程度,并以主人翁的姿态去思考企业的命运,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经过职工群众讨论通过的决策,执行起来就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实践证明,只有广大职工参与、集体决策的民主管理方式,通过职工民主管理为实质的厂务公开制度,才能让职工切实感受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才能调动他们的劳动热情,参与和支持企业改革。由此,可以博采众长,集思广益,使企业决策更为科学合理;可以消除隔阂,赢得信任,凝聚人心,激发广大职工关心、勤勉工作的热情;可以实施民主监督,避免“暗箱操作”,使职工更好地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共谋企业发展大计。 公开应当是一种机制,不能成为一种应景性的措施。多年来,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对领导者民主意识的依赖。碰上一个不开明的、民主意识不好的管理者,职工民主权利就会遭到忽视和践踏。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过:“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厂务公开,只有成为一种基本的企业管理制度,一项稳定的企业管理规范,才能取得扎实的成效。 能否长期有效地实行厂务公开,保证广大职工知情权,是企业民主的“晴雨表”。要使厂务公开真正起到作用,在实践中必须走出三大误区:一是对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及企业重大决策等情况秘而不宣,或避重就轻,只公开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二是公开的“厂务”应该名实相符,不能蒙骗愚弄职工,切不可用“虚假情报”,“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三是应该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持之以恒地搞好厂务公开工作,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不能前热后冷,虎头蛇尾。只有这样,厂务公开才不会流于形式,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作者单位: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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