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江苏省政府有关部门在新近编制的镇村布局规划中提出,将24万个自然村将“压缩”到4万余个村庄,为集中居住的农民统一建设给排水、通信、公路、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
江苏省在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着眼于农村土地资源的规划,这是富于远见卓识之举。事实上,制定和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必须把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放在首位。
就现实而言,土地资源的利用,在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既有成功经验,也有教训,最近一些年,许多地方发生了圈占土地、乱占滥用农村耕地等问题,后果十分严重,许多问题至今尚未解决。值此开始新农村建设之际,在各级政府制定和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时候,我们不仅必须避免重蹈城市地区的覆辙,而且应当以此作为一个难得契机,努力从全局上整合城乡土地资源,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衔接,从而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也为根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基础。
制定和实施新农村建设土地规划,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必须坚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首先,在新农村建设中整合土地资源。其次,新农村建设必须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确立农村土地收益归农民的原则。再次,新农村建设规划应把整合城乡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变成一个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过程,一个“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过程,一个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过程。
提升落后地区的土地的价值,创新整合土地资源的路径,不仅可以创造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效益,也是对“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的创新,有利于缩短落后农村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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