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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必须做好的六件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新农村建设必须做好的六件事


责任编辑:张页维  ︱ 来源:农民日报 ︱ 发布日期:2006-7-21
    结合长期在农村开展科技扶贫的切身体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做好这样六件事情:
    一、合理安排外出打工和留村务农人员。这些年来,不论城镇乡村,都认为农村苦、挣钱难、没前途,要发家致富有出息,必须离开农村进城就业,导致常年在家务农的多是妇女和老年人,在农村务农的青壮年越来越少,有的地方已出现田土丢荒。在人多地少的地方,组织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是必要的,但要留足种田人。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如不扭转这种弃农高潮,协调好打工和务农的劳力安排,没有足够的务农接班人,将来谁来搞农业?
    二、加强培育成年人,提高务农新技能。20岁至50的成年农民,是建设新农村、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改变农村面貌的主力军。而这些人中绝大多数综合整体素质,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初中、高中和职高毕业回乡的青年,虽有一定的文化基础,但多不愿搞农业生产,也不会农活,莫说不会用现代先进农业技术和农机农具,就连驾牛犁田、播种栽播和薅秧挞谷等传统技术也没入门。因此,应全面规划,统一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培育成年人,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生产技能和全面素质。
    三、不一届一个项目,不搞政绩工程。现在的乡县两级党委和政府,名义上都是五年一届,实际上每届最多任上四年就进行考核调动,为下届选举进行人事安排。新一届的就任者,往往喜欢搞个前几任没搞过的“新项目”,将上届和历届搞的项目弃而不管,形成“新官不理旧官事”,致使项目都随着官员的更迭而夭折。因此,这次建设新农村,各级各届党委和政府,切不要再一届搞一个新项目,应通过实地调查选准项目后,继续为上任续“旧谱”,为下届作“嫁衣”,把选准的有前景的项目连续进行下去,建成持久产业。
    四、保护生态和资源,开发保护互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不破坏生态,不污染环境,有计划、有步骤、有规章地进行资源开发。对非再生的矿产资源,不能乱开乱采,对能繁殖的动植物资源,要按照“以开发促发展,以发展强保护”的原则,进行开发和保护,不能乱捕滥杀、乱采滥伐和开发过头,尤其严禁“杀鸡取卵”式的毁灭性开发。
    五、保护土地,守住耕地。这些年来,生态破坏造成土地恶化日趋严重,乱圈地、霸占地之风仍屡禁不止。很多地方农民的耕地被占后,造成农民种田无地、做工无岗、低保无份、生病无医、生活无着的“五无”现象,如再这样恶性发展下去,其后果可想而知。
    六、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是人民每日三餐的首要物质,种植面积是确保粮食产量的基础。必须按照1号文件“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要求,年年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生产检验证明,优良品种是获得丰产优质高效益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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