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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与农村小康建设问题的思考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村务公开与农村小康建设问题的思考


责任编辑:张页维  ︱ 来源:农民日报 ︱ 发布日期:2006-6-27
    村务公开是指村民委员会将村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和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定期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加强村务公开要与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相结合。在实施村务公开工作中要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总目标,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突出抓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努力增创农业发展的后发优势,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大力实施村务公开。
    加强村务公开要与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相结合。村务公开工作与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我们必须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作为村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突出以下四个方面工作,切实把农民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一是要深入基层,改进工作作风。二是要进一步抓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着力解决农民增产不增收的问题。四是严格按政策办事,加强以政务、村务公开为主的基层民主建设,让群众对政务、村务拥有参与权和发言权,用民主办法化解矛盾,化解纠纷,尽可能减少群体上访的现象发生。
    加强村务公开要与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现村级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根据我国目前农村具体情况,村党支部书仍然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不断加强和改进村党组织建设,加强村组织规范化建设。在村务公开工作中要着力加强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在推行村务公开、扩大基层民主工作中应按照农村“有章理事”的要求,以民主、公开、法制为核心,以村级制度建设为重点,抓好村规民约建设。
    规范程序,完善内容,做到全公开。村务公开要按照“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群众公开”的原则,一方面在规范程序上要上拓下延,力争全面有序有章可循,实行系列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全面规范,突出重点。另一方面,内容要全,除了将上级规定的公开项目全部公开外,还要把那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村里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公开。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要问题都应公开,只要是群众关心的、敏感的热点问题都必须公开。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还必须突出财务公开这个重点,村务公开成效如何、成败与否,取决于财务公开。
    抓住关键,力求实效,做到真公开。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因此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财务公开的内容真实、可靠。在实际操作中还要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村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或每季度公开一次;对群众关注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单独公布;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都要公开,做到让群众了解和监督全过程。
    完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常公开。要使村务公开长期坚持下去,就必须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制度,堵塞漏洞,规范行为。一方面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区别对待,在公开时间上应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和群众关心的程度确定,有的内容宜每月公开一次,如电费;有的内容宜每季度公开一次,如财务账目;有的内容宜半年公开一次,如提留款、统筹费;有的内容宜及时公开,如宅基地审批。另一方面,应加强督促检查,乡镇党委应把村务公开的执行情况纳入对村级班子的考核范围,明确每个班子成员在村务公开中的具体职责并制定明确的考核奖惩标准,每季度通报一次公开情况,公开后,及时纠正公开中出现的错误。
    创新形式,扩大渠道,做到活公开。在实际操作中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特别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广大村民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实行重大村务村民公决制度,也需要从客观实际出发,灵活采取全体村民公决、户主代表公决、村民代表公决等不同形式;在公决的具体事项、工作程序、表决方式上,都应该进一步探索完善,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民主决策机制,降低民主决策成本,提高民主决策效率,取得农村工作的最佳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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