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举办的“新农村建设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在浙江师范大学召开,来自菲律宾、印度、越南和国内的专家、学者等140余位代表出席了此次研讨会。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自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乡村、从机关到学校、从工商企业到各种民间组织等各方面的积极响应。集中表现为学术研究形态的新农村建设、民间实验形态的新农村建设、政府主导推动的新农村建设等三种形态,已呈现出一种风起云涌的“运动”之势。 但是,许多代表同时指出:新农村建设不是政府的一相情愿,城乡一体化的加速势必会对农村原有的经济与社会结构造成一定的冲击。基础建设、土地整理、综合开发等,可能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产生冲突;合村并组、旧村改造、社区建设等,可能显化农村宅基地的矛盾;保护土地资源与满足建设用地需求的矛盾也将日趋尖锐。因此,在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如何更好地保护农民的权益,应该引起各级政府、各地政府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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