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贵州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已经形成一个热情关心、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潮。但是,有一些倾向性问题需要从思想上加以克服,在工作中加以注意。 一是“急”,即对新农村建设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把新农村建设作为短期目标来要求和部署,缺乏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新农村建设是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是要解决“钱从何处来,人往何处去”的问题,最大的机遇和外部力量就是“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就是以城市的资金技术人才优势带动农村发展,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提高农业效益。“以工促农”就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加大对农业的支持,提高农民收入。贵州以工补农的条件还不完全具备,增加经济总量和提高人均收入水平的任务更为繁重;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城乡差距大,统筹发展的任务更为艰巨;农村劳动力总体素质偏低,培养新型农民的任务更为紧迫;农业基础设施和经营方式落后,调整产业结构和提供农村公共服务的任务更为具体;资源禀赋有限,加快发展与资源合理利用的任务更为现实。因此,正确的态度应当是,既耽误不起,又急躁不得。就要有“人一我十”的精神,满腔热情,积极推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二是“偏”,即对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全面性、完整性认识不够,有的把新农村建设片面理解为新村建设,工作中偏重于新村规划和村庄整治;有的认为发展生产就只能抓农村工业化,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工业项目“来者不拒”;有的以城镇建设代替农村建设,还没有把工作重心转向农村。新农村建设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稳步推进。这既是改变农村现状的客观需要,也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的要求。新农村建设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有机统一体。推进新农村建设,既要发展农村生产力,又要调整、完善农村生产关系;既要加强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又要加强农村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既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又要促进农民自身发展。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首要任务,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这个前提下,认真抓好农村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进而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三是“冒”,即有的地方脱离当地实际,超越群众承受能力,把新农村建设目标和标准定得过高。新农村建设五个方面的协调发展,目标看似不高,但是东中西部不同发展水平、不同阶段的地区,都有再创新的空间。就是一省一县范围内,也难以用一个统一的标准去检验、去要求。在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先行试点,逐步推广,既不好高骛远,又不急功近利,才是正确的心态和作风。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把抓好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统一起来,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 四是“同”,即有的地方不突出乡村特色、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不分轻重缓急,甚至一张图纸、一种模式、一个步调。新农村建设是要通过农民的辛勤劳动和国家的扶持,加快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这必然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实践过程,是一个“和而不同”的推进过程。贵州新农村建设要注重立足乡村特色、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先进文化、创建优美环境,把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和旅游开发结合起来。因此,我们既要遵循经济建设规律,又要遵循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规律;既要遵循社会规律,又要遵循自然规律;既要遵循贯穿新农村建设全过程的规律,又要遵循在不同发展阶段起作用的规律;既要遵循全国新农村建设的普遍规律,又要遵循贵州新农村建设的特殊规律。(作者:李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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