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行农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新形势下探索新农村建设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以科学发展的眼光,充分发挥“农业小额贷款”资金土渠道作用,确保其健康安全运行,有力地推进了“三农”问题的解决, 为降低和控制行业及担保机构业务运作中的风险,保证担保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进一步探索完善农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运行机制 1.进一步筹集担保资金,扩大担保规模,拓展担保范围及对象。采取“政府牵头,企业参股,银行托管,市场运作”的办法,组建股份制公司,以吸引企业和个人以入股的形式扩大资本金,扩大担保规模,提高农户贷款的安全系数;同时延伸和拓展担保范围及对象,把担保对象拓展到最基本的广大农户。2.建立健全小额担保贷款评估监督机制。担保机构可聘请经济工作领域的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小额担保贷款评估论证小组,积极推广“创业培训与小额信贷相结合”的路子,对经过创业培训的学员提出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经过专家可行性论证后,通过农村信用社的小额农贷“自报公议”、农户联保贷款和创建信用镇(村)等系列方式,优先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健全反担保机制,降低反担保门槛。对创业带头人、创业典型和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农贷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可降低反担保金额或免除反担保。探索一般农贷户的抵押方式,把不动资产转为资本。4.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研究建立审批、担保、贷款发放的“一站式”绿色通道,设立小额担保贷款专业窗口,实行“一条龙”服务。 建立健全小额担保贷款的风险补偿和防范措施扩大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核心是解决风险补偿问题,针对目前普遍存在银行顾及贷款风险而不愿介入农业领域,农民或农业企业因经济实力不足而担保难、贷款难的实际问题,应充分发挥信用社信贷中介和融资杠杆作用,积极创新贷款担保业务。财政可通过定期定额注入风险基金,农贷担保机构按比例从年末担保余额提取风险准备金,建立起风险补偿机制;在税收方面,农业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可享受公益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加快农信社体制改革步伐,明晰信用社产权,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农户贷款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督促信用社制定和完善与农户贷款相关的内控制度,依靠落实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基层社的行为,正确界定风险成因,做好责任追究。对于风险应做好超前预防,本着谨慎、安全的原则,防止风险的发生。 积极探索试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减少小额担保贷款风险与其他商业险种相比,农业险具备低保额、低收费、低保障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这“三低三高”的特性,令绝大多数商业保险公司望而却步,以致农业险业务处境尴尬。加快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农贷担保与农业保险有机结合的新路子,是减少小额贷款担保风险有效措施之一。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生态农业高效发展,稳定和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有利于改革农业补贴方式和救灾救济方式,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融通能力,建立市场化的新型防灾减灾机制;有利于保险企业进一步拓展市场,增强经营发展能力,可以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镇(街道)率先恢复生产。 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积极推进规范管理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明确各有关部门、街道(镇)、社区以及银行在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各个环节中的责任,落实责任制,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2.引进专业人才。担保机构要配备专职从事担保业务的金融管理专业人员,消除经营管理漏洞,提高金融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3.建立奖罚措施,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激励制度,实行奖勤罚懒、赏优汰劣,形成利益的导向机制。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小额担保贷款的宣传。(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及时向农民宣传和解释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并提供及时的服务,通过政策扶持,帮助他们扩大再生产。 (傅建仁;竺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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