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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不能给农民留“窟窿”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新农村建设不能给农民留“窟窿”


责任编辑:张页维  ︱ 来源:农民日报 ︱ 发布日期:2006-9-8
    近闻某县县委书记在下乡指导新农村建设中郑重指出:“新农村建设,决不搞急功近利、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决不能给农民留‘窟窿’、背‘包袱’。”他的这一番话,博得了台下农民群众的阵阵掌声。
    “不给农民留‘窟窿’。”这种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对新农村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值得击掌赞赏。近些年来,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为了出政绩、树形象,不惜花光财政的钱,借贷银行的钱,筹集老百姓的钱,大搞圈地建工业园区、建办公楼、建现代化广场等“标志性”工程。而上级领导在下来检查考核时,又往往只看其表、不究其里,片面地认为当地领导“有能力”、“有魄力”,进而予以提拔重用,留给农民的却是虚假繁荣掩盖下的巨债“窟窿”。
    当然,在新农村建设中,适度举债,兴办造福于民的实事工程,是应该和必要的,广大农民群众也会理解和支持。然而,如果为了追求“政绩”超越当地农民承受能力,举债上所谓“标志性”工程,势必给当地农民造成为新农村建设填“窟窿”的压力,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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