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发展情况可以从不同角度来考察,其中之一就是城乡关系的发展状况。城乡关系从理论上讲,就是反映一个国家发展水平的二元(城市现代工业与农村传统农业并存的结构)经济社会结构问题。因此,农村发展过程一定意义上就是通过农村工业化、城市化,不断缩小城乡差距,逐渐弱化以致消除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过程。 一、世界农村发展简况 当前世界各国农村发展状况千差万别。总体上看: (一)发展中国家农村严重落后于城市,属于典型的二元结构社会,这种结构甚至还在不断固化。这类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高度集中的空间模式,其直接后果是区域之间和城乡之间在生产活动、就业机会、人口空间分布方面的极度不平衡。在城市,从事非农活动、就业机会较多,居民相对富裕;而在乡村,以农业活动为主,就业机会较少,农民普遍贫困。这些都会限制乡村的经济发展而扩大城乡之间的差距,进而制约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其结果是乡村人口比重大,一般在70%以上,城市化水平低,城乡人口结构矛盾突出;劳动力主要从事农业,农业就业比重一般在50%以上,造成大量劳动力剩余;城乡分割,城乡之间联系较少。印度是一个典型的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忽视农村的发展,农业生产力极其低下,导致这个国家城市发展速度很快,但农村发展缓慢,农村几十年来变化很小,农业劳动力所占比重在过去几十年中一直在70%以上,且基本没什么变化。这种就业结构的凝固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其二元结构的凝固化。 (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城乡差别正在迅速缩小,二元结构不断弱化,经过工业和城市的快速发展后,这类国家和地区曾出现工业在地理分布上的失衡,进而使整个经济发展在空间上的失衡。后来,它们认识到如果不对工业部门在空间上作重新配置,即工业从繁华地区向落后地区、从城市向农村扩散,就不可能实现地区间相对平衡的发展目标,进而解决人口过分集中于大都市及其引发的有关社会问题。随着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这类国家和地区农村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城乡差别迅速缩小,二元结构不断弱化。这种变化可以从农业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比重的下降这一侧面来反映。韩国自1962年开始实行第一个经济发展计划,这也就是工业化的开始。在整个工业化过程中,伴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由农业转向非农产业,农业劳动力所占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1963年农业就业人数483.7万人,占总就业人数的63.1%,到1986年减少到366.2万人,所占比重降至23.6%。1950,1985年,巴西农业劳动力所占比重由约60%下降到约30%。 (三)发达国家城乡已无多大差别,二元结构基本消除。目前,发达国家农村人口所占比例一般在20%以下,有的甚至低于10%。农业就业人口在总就业人口中的比重大多数下降到了10%以下,其中英国为2.6%,美国为3.9%,加拿大为6.7%,法国为10%,日本为13.8%。事实上,随着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都市与非都市的区别越来越模糊不清,传统“乡村——城市”的划分已基本失去了意义。在一般发达国家,农业已转化为“农业工业”或“工业农业”,农业已不再等同于乡村价值观和乡村生活,农场已经成为一种企业,农业与其它企业之间的区别正在消失。在美国,中小农场主收入甚至高于城市职员,随着农业及其劳动形式的变迁,农业工人的生活方式与城市人基本没有差别。 二、世界城乡关系发展趋势 世界农村的发展情况表明,农村发展,从城乡关系的角度看,其方向是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一元”化,即城乡一体化,表现为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技术、资金及各种资源等生产要素进行合理的流动与整合,充分发挥城市与乡村各自的优势,使两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进而成为经济、社会及文化相互融合的统—体。 (一)城乡一体化的内容 从世界范围看,城乡一体化主要包括城乡产业一体化、城乡居民一体化、城乡制度一体化以及发展格局区域化等内容。 1.城乡产业一体化。产业一体化是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内容。产业一体化是指城乡在产业上形成有机的整体,既错位又互补。根据其不同特质及优势,在城乡之间进行产业分工,在不同的区域形成不同的产业基地。即工业逐步从中心城市扩散到小城市(镇),同时使分散的农村工业向小城市(镇)集聚,中心城市重点发展金融、贸易、信息、服务、文化、教育等第三产业。这样,第二产业从中心城市和广大农村转移到小城市(镇),一方面可以解决城市病和农村病,另一方面可以解决城乡之间产业同构和过度竞争的问题,使城乡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支撑的经济技术联系。中心城市不再以生产性功能为主,而是以贸易中心、金融中心、信息中心的功能成为周围区域的发展极;中小城市(镇)以生产性功能为主,充当中心城市向农村扩散经济技术能量的中介和农村向城市集聚各种要素的节点。 2.城乡居民—体化。城乡产业一体化要求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生产要素能在城乡之间自由、公平地流动,这就要求城乡人口及劳动力处于平等的地位;城乡一体化不仅要求城乡之间经济的融合,还要求社会、文化的融合;另外,城乡一体化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城乡居民政治、经济及社会地位的平等。这一切都要求城乡居民一体化,其本质就是农民市民化。当然,在当今世界的大多数国家,城乡居民的一体化并不像中国等少数国家存在制度上的障碍,但这并不意味着城乡居民就是平等的。事实上,由于包括制度、文化等各种原因,农村人口很容易受到各种歧视。因此,各国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包括对农民的特别保护措施,逐渐实现城乡居民真正的平等。例如,韩国为防止对农民的盘剥和不公平交易,制定了专门的公平合作法规。 3.城乡制度—体化。要保证城乡产业一体化和居民一体化,必须有制度保障。城乡对立的根源之一是城乡制度分割,城乡分治。制度一体化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要素市场,创造包括农村市场主体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消除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各种体制和政策性障碍。因此,各国政府不断创造有利于消除二元结构的制度环境。美国人口统计局是把居住地作为划分城市人和乡村人的标准,而不是以职业、价值观或其它特征为标准,“城市人包括大城市边缘的居民稠密区以及尚未合并的、人口超过2500人的居民区的居民”。在美国,城乡居民可以自由流动和迁移,城市与乡村的居民之间不存在制度上限制,只不过是居住地点和职业分工的不同,不存在身份、地位的高低。 4.发展格局区域化。那么,如何实现城乡一体化呢?从区域经济学的角度看,城乡—体化是在一定的都市圈内实现的。都市圈是指一个或多个核心城市,以及与这个核心具有密切社会经济联系的相邻城镇与地区组成的城乡复合体。都市圈的形成是中心城市与周围地区双向流动的结果,是客观条件与主观规划双重作用的产物。健全都市圈的运作是以内在的社会经济紧密联系为基础,以便利交通、通信条件为支撑,以行政协调领导为保障的。除了常见的单核都市圈外,还有一些以多个中心为核心的多核都市圈,如荷兰的兰斯塔德地区、日本的京阪神都市圈。 (二)城乡一体化的宏观政策 各国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宏观政策方面: 1.支农政策。在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农业很容易受到侵害。因此,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对农业的保护与支持。包括: (1)工业“反哺”农业。各国在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普遍实行了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日本在1960-1975年,用于农业机械化的投入由841亿日元增加到9685亿日元,到70年代中期农业生产已基本实现了从耕作、插秧到收获的全面机械化。德国从20世纪50年代起,联邦政府对落后的农业区,采取投资补贴、拨款、农产品价格支持、贷款担保及低息贷款等措施,加速农业现代化。 (2)保护耕地。在推进城乡—体化进程中,必然会占用大量耕地。为此,许多国家采取了有关政策和法律手段减少耕地的非农化。一是设立专门监管机构。如在德国,联邦政府负责制定全国性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各级地方政府则制定区域性城镇发展初步框架,而各经济区则设立区域经济协会,专门管理城镇总体规划的制定以及土地的征用与监管。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设立了农业部下属的“土地委员舍”,负责监控耕地的非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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