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制度建设要以现代农业的基本目标、内容和特征为前提和基础。之所以强调这一点,理由有三条:一是现代农业制度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制度保障。只有把我国现代农业的基本内容、目标和特征界定清楚,才能在制度上形成一系列支持和保护现代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才能对农业投入、农业的建设、农村公共品的提供在制度上进行规范和约束。二是现代农业制度的建设,必须考虑到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和长远目标。现代农业是日益国际化的农业,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很多规则和规定都要在我国逐步实行,这就要求在制定农业制度时,应考虑到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对外开放的要求。三是现代农业制度的建设必须立足于我国农业的现状。要考虑到我国农业发展的现有科技水平现状,农业投入的现状,农村生产力的状况,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的现状,以及在农村务农的农民的综合素质等。只有这样,才能使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有的放矢。 现代农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现代农业的基本经营制度。包括家庭承包经营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制。二是现代农业的基本投入制度。包括资金投入制度、科技进步制度和现代农业装备投入制度。三是现代农业的支撑和服务体系制度。包括现代农村金融保险的服务制度、现代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制度、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制度、农业信息服务制度、农业质量标准和环保体系制度、农业生产的支持保护制度。四是现代农民的教育培训和合法权益保护制度。包括农民的教育培训制度、统一的城乡劳动者就业制度、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合法土地权益保护制度。 当前,建立现代农业制度,应该着重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现代农业制度的建立,要适用、管用,适合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同时,也要考虑现代农业的国际化趋势,考虑到与国际接轨。二是加大立法力度,对急需的已经成熟的有关政策要加大立法进度,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促进法律体系的完善和配套。三是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现代农业制度建设,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要继续加大。 为了保证现代农业制度建设稳定成熟地推进,可以建立现代农业制度试验区,在试验区先行一步,以取得经验,在此基础逐步形成完善的现代农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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