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发展现代农业,客观上要求创新农业制度。建设现代农业,不仅要不断增加物质技术装备的现代化,更要重视现代农业制度建设,从政策和体制等多个层面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保障。建立现代农业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需要,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支撑,也是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步伐,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建设现代农业,实现农民增收的制度保障。建设现代农业制度是一项十分急迫的战略任务,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积极探索。 推进现代农业制度建设,作为公共财政,笔者认为,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保险服务体系。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拓宽农村投融资渠道。探索农村政策性保险模式,鼓励和引导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村保险业务。二是建立健全现代农技服务体系。积极支持建立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三是建立健全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激励引导机制。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机制和支农资金监督管理机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四是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积极支持“万村千乡”工程,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加快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五是建立健全新型农民培训和转移就业制度。增加“阳光工程”投入,培训技能型农村劳动力。加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投入力度,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六是建立健全农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激励约束机制,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七是围绕现代农业制度的核心内容,建立健全农业法律保障体系。 现代农业制度建设需要正确处理好三大关系。一是农民自力更生与国家扶持的关系。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是农民。同时,政府要积极负起责任,努力增加投入。二者应相辅相承、有机结合。二是增加投入与创新体制机制的关系。发展现代农业,既要努力增加投入,打好物质基础,又要高度重视体制机制创新,激活农村的各种生产要素,激发农民的创业热情。三是建设现代农业制度的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关系。建立现代农业制度是一个历史过程,伴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而不断完善。必须明确现代农业制度建设的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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