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是个长期、复杂和艰巨的任务,在整个实施过程特别是在试点工作中必须认真领会中央的精神,注意把握政策原则,多做群众工作,走群众路线,依靠农民群众建设自己美好的家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和新途径,是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扩大内需的新举措。新农村建设是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扎扎实实地推进。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要深刻领会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精神实质和政策原则,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问题。 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关系问题 中央一直强调要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现在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两者是否发生矛盾?许多人包括我们的不少干部都有这样的疑虑。其实新农村建设和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并不矛盾,两者是互相依赖的。因为要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所以要建设新农村;只有建设好新农村,发展农村工业和现代农业,才会加快城镇化进程。城镇化的实质是让更多的农村人口逐步转移到城镇居住和就业。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以各种方式向城镇转移了大约1.5亿农村人口,按未来城镇化的要求,至少还需要再转移2.5亿人。而农民要到城镇居住,需要有钱,农民有了较多的经济积累,才可能到城镇建房子居住。为了使众多的农民有较多的经济积累,就要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增加他们的收入;对那些主要产业在农村、不愿意离开农村、生产条件比较落后的农民,也要让他们逐步提高发家致富奔小康的能力,不断改善生存环境。总之,让农村逐步文明起来,让农民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小城市转移,这就是建设新农村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农民向城镇转移之前,各级领导必须站在几亿农民的角度,为他们谋求福利和增加收入。 新农村建设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系问题 新农村建设的生产发展,主要是指农业的现代化,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现代农业的基本内容是: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循环农业。由此可见,现代农业是农业现代化的标本和基础,发展、推广和普及现代农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和途径。所以,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努力探索发展现代农业,进而推进农业的现代化。 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工作与全面铺开的关系问题 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是全面铺开的基础、示范和样板,其结果只有好或差,并非成与败。因此,试点工作不能拿农民的利益当儿戏,不能马虎应付、敷衍了事。要根据当地的客观条件,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既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做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村庄与小城镇布局等建设内容的长远规划,又要从不同乡村的实际出发,针对各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经济条件好、工作基础扎实、群众积极性高又有广泛代表性的村庄进行试点。把农民群众的愿望和需要作为第一信号,既要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又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制定本地新农村建设的具体目标,扎扎实实地做好打基础、促发展、管长远的工作。 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的关系问题 新农村建设,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政府的投入只是起着扶持、引导作用,主要还是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政府要发挥有效的引导和指导作用,不可包办,不可放任,也不可相对抗。要本着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原则,充分考虑不同方面群众的切身利益,相信农民、依靠农民、尊重农民,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群众的主动性,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农民自身的“造血”功能。 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利益和农民负担的关系问题 新农村建设要让农民真正受益,得到实惠,就要注意区分并明确哪些投资属于政府,哪些投资属于农民个人,让农民明明白白,普遍认可。要把农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想农民之所想,帮农民之所需,解农民之所难。要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增加积累。要根据农民生产发展和经济收益的潜力及农民的意愿,帮助农民疏通解决适当数额的贷款,先行投入建设,但不能超出农民的承受能力。要切实防止不顾群众利益搞形式主义、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的现象发生。(王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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