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参与建设决不意味着单纯地出席讨论或者参加劳动、出义务工。农民参与实际上包含着更广泛的内涵,例如在决策和选择过程中的介入、承诺和贡献、对资源的利用和控制、能力建设和自组自立、利益分享等,任何农村建设的努力若在这些方面不能有所体现,都称不上是真正的参与。 (一)在决策和选择过程中的介入 农村建设包括问题分析,目标确定,发展方案的选择,项目确定、实施、监测和评估等一系列的过程和步骤,而在每一个过程和步骤中都需要进行不断的选择和决策,因此,农村建设就是一个不断决策和不断选择的过程。参与式要求建设主体——农民(男性、女性)能参与农村建设的每一个过程的决策和选择。在实践中,因为农民没有能够参与这样的决策过程而失败的案例很多。 这样的参与式思想就要求农村建设工作者,特别是农村建设的官员、社区领导、技术人员等转变传统的工作思路,要从“我们为农民工作”转变成“我们和农民一起工作”。以往在“我们为农民工作”思想的“指导”下,“我们”通常会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对待农民,即使在那些非常贫困的村庄与农民座谈时,还是要摆几张桌子作为“我们”的主席台;去农村的时间通常是根据“我们”的工作日程安排确定,而不考虑是不是农忙季节。另外,对那些农民另“我们”一致的意见就采纳,而对不一致的意见便以“我们”的意见为主,因此,“我们”往往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我们”认为的农民需求来确定大规模的农村建设项目,却认识不到“我们”认为的农民需求与真正的农民需求往往相差甚远。在“我们为农民工作”的思想下,即使“我们”在工作中出现再大的失误,也“理所当然”应该得到农民的谅解,因为“我们”是在为农民工作,即出发点是良好的,只是没有准确地做好市场预测,等等。应该对这种错误逻辑进行深刻的反思。 “我们和农民一起工作”的思想则会使官员、技术人员把农民当成与自己平等的工作伙伴,因此,在做农村调查时,他们往往会选择农闲或农民在家休息的时候,深入农户,坐在炕头上与农民交谈。在“我们和农民一起工作”的思想指导下,官员、技术人员会充分尊重农民,尊重他们的想法和意见,与他们共同商讨而达成对农村建设的共识,从而共同设计出农民真正需要的农村建设方案。 (二)承诺和贡献 除了参与农村建设的决策和选择外,农村建设中的参与还指农村建设的主体应尽可能地对农村建设活动做出自己的贡献和努力,农村建设的受益人和其他群体应对农村建设有责任感,并对农村建设的成功做出一定的承诺。正如前面所论述的,农民要参与农村建设中的决策和选择过程,也就是说,农村建设的规划、内容、活动都是通过与农民平等商讨而做出的,即农村建设(项目)活动都是农民优先希望开展的内容,无论有没有外部的支持,农民都想那么做。因此,农民将会把农村建设(项目)活动看作自己的事,就如同他们饲养自家的牲口、管理自家的农田一样,农民将对农村建设(项目)活动有强烈的拥有感、责任感以及高度的承诺。 (三)对资源的利用和控制 对资源的利用和控制是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村建设活动的重要前提条件,假如农民没有任何对资源的利用和控制权,那么,农民参与也就只能停留在“出席”上了。在农村建设中,这种对资源的利用和控制有时正是能否实现真正参与的关键之所在,因为一方面,有些项目官员想尽可能地控制项目资源,并不希望农民参与过多;而另一方面,农民若得不到对项目资源的利用和控制,也就不会真正参与,有时只是“对付”一下。通过长期的农村建设实践,笔者发现,让官员和技术人员接受参与式的发展理念并不是件难事,而难就难在他们不能接受对现有利益格局的再分配和再调整,因为参与的过程就意味着参与者不断寻求对资源的利用和控制的过程,从而更好地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而与此同时,一部分人也必将丧失某种权利和利益。因此,在农村建设的实践中,除了引入参与式发展理论外,还应该寻找一种让参与者获得对资源的利用和控制的机制。 (四)能力建设和自组自立 一部分学者把参与作为农村建设活动中人力资源建设不可缺少的内容。以往,农村建设工作者只期望农民在农村建设中做出贡献,在农村建设中提供技能,但是,如果能把人力资源部分充分地考虑进去,使农民积极地参与农村建设项目,就一定会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因此,参与式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让农村广大群众通过参与农村建设活动和项目,不断学习、不断接受培训,从而提高他们自身的能力,加强其自身的能力建设。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更清晰、更正确地分析和判断自己的情况,更好地组织自己,从而对农村建设起到创新性的作用。 参与式的另一个目标是促进各种形式的自助组织或小组的建立。这些组织应该是农民为了满足他们特定的社会和经济需求而建立的、有助于农村建设的自助团体。外部干预只能起到一种催化剂的作用,以促进并协助人们的农村建设行动,增加农民的自组、自助和自立的意识和能力。因此,在农村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不要使地方群众对外部支持产生依赖性。 (五)利益分享 参与还意味着农民要从自己参与的农村建设活动中分享利益。假如利益分享没有在农村建设的总体设计中充分得到体现,也就既不能也不应该期望农民能够积极参与农村建设活动。这里的利益既包括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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