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测算,到2020年,我国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增资金15万亿至20万亿元。这对于正在寻找更多潜在商机的各类资本来说,是个巨大的利好信号。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及实施细则公布后,只需要10万元人民币就可以设立一个村级银行,这对于一心向往金融资产的各路资本来说,确实很有吸引力。 新年伊始,关于各路资本投资村镇银行的消息就频频见诸报端。中国扶贫基金会、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近期派出考察组前往试点省四川考察了解情况,四川省内有10家银行业机构也提出了投资意向,更多银行业机构正在进行可行性论证。种种迹象表明,各路资本已开始觊觎“草根金融”。有关人士认为,投资村镇银行的更多商机还在未来。 外资银行欲分羹 不少外资银行也已经盯上了这个市场。作为外资银行的英国渣打银行、香港汇丰银行和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等,对在中国农村设立村镇银行产生了浓厚兴趣。 半年前,荷兰合作银行入股杭州一家农村合作银行,并且还在物色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合作,重点进入农村市场。当时,荷兰合作银行集团执行董事会主席赫姆斯克曾说了这样一句话:“投资中国农村金融10年后便可赢利。”他认为,中国会遵循中国的独特发展方式来发展自己的农村银行体系,但是荷兰的经验、荷兰合作银行的做法应该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因为荷兰模式会使合作银行体系变得越来越强大。 作为世界最大农业合作银行,荷兰合作银行的成功秘诀源于农民和农村。在赫姆斯克看来,“三农”是中国政府重点扶持的领域,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将不再是亏本的买卖。中国要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在农村金融上一定会出台一些优先发展的政策。外资金融机构的战略眼光十分长远,并不在乎一时的得失,看重的是中国农村金融未来的广阔市场。 鼓励各类资本“下乡” 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意见,正是为了有效地鼓励各类资本“下乡”,满足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中国银监会的新政等于开启了农村金融市场,因为允许民间资本自发设立信用合作社,能使得部分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而这些自愿组织的信用社可以与部分信用社正面竞争,引入竞争之后,市场就会活跃起来。 适当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标准,降低门槛,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新设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支持各类资本参股、收购、重组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一项重大创新,该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形成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格局。 随着一批真正贴近和服务于“三农”的村镇银行和信用合作机构的诞生,将为农村金融输送源源不断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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