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没有农村水利设施的完善,就没有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要致富,先修路。”没有农村公路网的畅通,就没有农民的增收致富。建设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全面改善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这既是前提,也是最后需要实现的目标。 农村基础设施亟待完善 据统计,我国农田灌溉面积达8.3亿亩,每年灌溉面积上生产的粮食占全国总量的3/4,生产的经济作物占90%以上。与此同时,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老化、滞后,不能满足农民对生产、生活用水需求的现象突出。 “现在有些地方的沟、渠和小水泵等等,好多都是六七十年代修建的,基本丧失了节水灌溉功能。”全国人大代表、湖北洪湖市洪林村党支书叶昌保说,“如果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的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严重和一些山区农村靠自然降雨解决饮水困难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将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六枝特区陇脚乡乡长杨喜秀坦言:“‘要致富,先修路’。可实行农业税费改革后,乡村级财政根本拿不出钱,农民也同样如此,修路成了一种奢望。糟糕的农村路况,使得农产品卖出不去,需要的农资买不进来。甚至村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交往也受到影响,乡村民俗旅游更无从开展。” 对于这一状况,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彭振坤表示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太多,加之农村小水利和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没有可靠保障,一些地区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确实比较困难,在一些贫困、干旱地区,情况更加糟糕。” 设施建设投入不能只盯“大项目”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屏南县京华绿康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书华对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水利设施建设比较薄弱的局面感到十分担忧。他认为,虽然政府基金投入很大,但是落实得不理想,很多都没有落实到基层,没有落实到“进村入户”的“小项目”上,绝大部分都用于大项目、大工程了。 “建设新农村,要加强对农民急需的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全国人大代表、衢州市农科所所长汪惠芳说,“近年农业资金使用中重‘大动脉’轻‘毛细血管’的问题仍然存在。国家应当适当引导资金流向,兼顾两者共同发展。” “以供水灌溉为主的水利工程,应以国家投入为主,加快实施以节水改造为中心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保证正常生产用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副市长陈光国说,“对于西部干旱缺水地区要积极发展节水旱作农业,继续建设旱作农业示范区。同时,要适当调整扶持水利设施建设的政策,把西部地区中小型水利设施项目纳入国家计划进行扶持。” 构建合理的资金投入渠道 采访中,人大代表纷纷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农田水利、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最大难题便是投入不足,筹资渠道不畅通。 “有些山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还要从零开始。”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旌德县白地乡洪川村支书余的娜说:“国家‘村村通’工程给每个村修路的扶持资金本来就有限,现在农村几个自然村合并成一个行政村后,修一两条路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希望国家出台资金补助的措施。” “农村水利、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资金投入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光靠农民和村集体投入往往承受不起。国家财政应更多通过直接补助资金、补助原材料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鼓励,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益设施建设投资投劳。”全国人大代表、山西交通厅厅长王晓林说,“同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构建合理、稳定和有效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渠道。” “需要更多关注和支持农村,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农村。”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玉林财政局副局长磨元荫认为,应加大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对郊区和县域的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向农村的延伸,增强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建立“建—管—维”长效机制 “国家加大投入的同时,要想尽快扭转农村水利、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的局面,还应从深化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改革着手,以明晰产权为核心,鼓励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转让等多种形式,明确小型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投资建设和管好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国人大代表、贵州民族学院文学院院长龙耀宏强调。 这一想法和全国人大代表、云南文山州委书记李培不谋而合。“尽快实行水权和路权制度改革是目前解决农村主要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的有效途径之一。”李培认为,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开,实现经营权明晰化,既能解决农村小水利、公路等基础设施“建—管—维”无稳定投入保障的困境,也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农村公路建设为例,”李培说,“去年开始,文山州乡通村级公路实行了‘路站运’一体化改革,由企业和个人自愿出资修建乡通村公路,并负责设站、管理和营运。通过这种方式,目前乡通村级公路建设难题正在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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