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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4-06-22 (阅读次数: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主题为“提高你的再就业能力”的《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市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再就业培训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在认真总结全省2001—2003年“三年60万”再就业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再就业培训工作大局,制定出全省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指导全省的再就业培训工作。

  一、指导思想

  根据劳动力市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再就业需要,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以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为目标,以强化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线,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培训经费为保障,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04年至2005年,全省将对35万下岗失业人员、械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技能培训,力争使培训合格率达到90%,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创业培训5万人,力争使创业培训合格率达到80%,创业成功率达到50%。(目标分解见附件一)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再就业培训工作,把增强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作为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组织实施。各市要根据省厅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细化,明确责任。要加强工作业绩考核,抓好督促检查。加强与财政、物价、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保证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省厅成立“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二),具体负责该项,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和主管人员,专人负责,确保完成省厅制定的目标任务。

  (二)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的积极性,逐步完善社会化培训网络。按照“条件公开、申请自愿、公正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原则,依托培训质量较高、促进就业效果显著的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定点开展再就业培训。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三)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向培训机构定期通报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引导其合理确定培训专业,开发实用培训项目。建立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的信息联络渠道,为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定单,为用人单位提供培训菜单。对青年失业人员,可鼓励其参加中高级职业资格培训和新职业的培训;对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可与实施再就业援助同步,组织其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对妇女培训对象,可结合发展第三产业和开发社区服务业岗位,鼓励他们参加实用技能培训。要大力开展“定单式”培训和“实用性技能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的有机结合,努力提高培训后的再就业率。

  (四)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工作。面向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群体积极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全面开展,采取得力措施,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要依照劳动保障部的要求,加快培养创业培训师资队伍,以利于全面开展创业培训工作。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相结合及再就业优惠政策整体联动的工作模式,经过论证的创业计划书可作为小额贷款的凭证。建立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对创业者提供创业、开业和经营过程的全程指导和后续服务,并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

  (五)建立再就业培训效果评估体系。要综合培训规模、质量和效果以及学员满意程度,考核再就业培训绩效。完善再就业培训工作统计制度,按季统计进展情况。组织开发新职业的标准、教材和多媒体教学辅助资料。建立城市间创业信息交流互动网络,开发和推广创业项目,组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加强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将培训结业人员纳入劳动力资源库,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指导。

  (六)进一步落实和使用好再就业培训补贴。为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3]36号)、《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社[2003]9号)等文件精神,按规定申请再就业培训补贴。各市要按季度上报再就业培训补贴的申请及到位情况。

  (七)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各地在开展再就业培训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方针,积极宣传参加培训、提高技能和竞争就业的重要意义,宣传参加培训实现再就业的典型事迹,以促进再就业培训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以进一步调动再就业培训机构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附件:

  一、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目标分解表

  二、“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二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田  芬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成  员: 郭世英   省厅就业处处长

           李青海    省厅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处长

           柴振山    省厅职业介绍中心主任

           王仲群    省厅就业训练中心主任

           李俊英    省厅劳服企业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王仲群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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