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创争”)活动,将会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活力,为上海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深刻认识“创争”活动重要意义
推进“创争”活动,是上海建设学习型社会,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创争”活动具有群众性的特征,是创建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城市,提高城市国际竞争力的一个有效载体。
推进“创争”活动,是保持工人阶级先进性,发挥工人阶级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主力军作用的迫切需要。在新形势下大力推进“创争”活动,就是要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共同理想和建立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推进“创争”活动,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全面履行工会职能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要求工会组织要以实现职工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群众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益。
不断促进“创争”活动创新发展
深化活动内容: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企事业单位发展、武装职工群众思想;结合职工素质工程,帮助职工群众提升工作素养和工作能力;结合和谐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学习型组织与建设和谐企业、和谐班组的良性互动;结合国情、市情,引导各级组织和职工准确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活动载体:注重探索加强职业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的新途径;注重建设教育培训的新阵地;注重搭建团队学习交流的新平台,通过载体创新,推动活动方式方法的创新。
完善活动机制:建立健全“创争”活动的动力机制;建立健全“创争”活动的监督制度等。
着力提升“创争”活动水平
近年来,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工商联等9家单位加强合作,携手推进,使上海“创争”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要切实发挥“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和指导协调小组的作用,把“创争”活动融入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活动中,加大在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中的推进力度。
要把“创争”活动与群众性的科技创新活动、技术革新活动等结合起来,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建设职工之家、建设学习型工会结合起来。
要切实加强分类研究,探讨在各种行业、各类组织、各个职工群体中开展工作的特点和方法,推动“创争”活动向一线职工、技术管理人员、农民工群体延伸。(作者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
(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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