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会法》已颁布实施两年多了,下面我想就加强对工会维护职能重要性的认识等方面谈点个人体会。
一、贯彻执行《工会法》,始终把维权作为工会基本职责是第一要务
新修改的《工会法》的重大突破之一,就是明确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我们必须始终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组织的第一要务,努力把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我们党赋予工会组织的重要任务,是工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是由工会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基本权利;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要坚持两个维护的统一,即在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要做职工的贴心人。
当前,在国有企业改制改革过程中,如何做好维权工作是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我们必须在推动改革中搞好维护,在促进发展中搞好维护,在积极参与中搞好维护,在大力帮扶中搞好维护。只有这样,工会组织才能准确把握自己的定位,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贯彻执行《工会法》,必须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努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工会法》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尤其应注意解决好工会自身建设中的一些关键问题:
(一)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增强开拓创新意识。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和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新情况,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增强开拓创新的意识和能力。
(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为了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要求,工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工会干部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新时期合格的工会干部。
(三)完善机制,不断深化工会自身改革。计划经济条件下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干部结构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十四大提出的要求,加强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工作创新,使工会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的作风建设。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行政化、机关化倾向,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树立服务职工、求真务实、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
三、企业贯彻落实《工会法》,必须紧紧抓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职工,职工群众的利益与企业的命运紧密相连,攀钢工会在实践中将二者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大力开展劳动竞赛、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坚持“一手抓维护,一手抓发展”,在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促进发展和稳定中实现职工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好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动员职工围绕攀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实现公司奋斗目标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