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市委副书记:以建设学习型城市 促进和谐社会构建 |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2-19 (阅读次数:
)
|
|
甘肃省天水市在创建和深化学习型城市建设中,自觉地把创建学习型城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创建内涵,拓宽创建领域,围绕“和谐”抓创建,深化创建促“和谐”,使两方面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步发展。
一、深化理性认识,营造学习氛围,把创建学习型城市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建设学习型城市是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和途径。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更新学习观念,努力营造“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是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得以深入推进、持续发展的前提。我们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机关企业组织学习、全体市民共同学习等三个环节,把学习与理清思路、创新发展、创业致富、创优争先相结合,积极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学习型城市的运行机制。制定了《天水市建设学习型城市纲要》,组织编印《建设学习型城市读本》及各类学习宣传资料,创建学习型城市网站,举办了建设学习型城市论坛,成立了创建学习型城市发展战略研究会。举办各种专题辅导讲座、知识培训和群众性学习交流活动。由市总工会、市妇联等组织开展“知识就是力量”和学习型家庭演讲比赛,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近两年来,全市共组织各种层次的辅导、讲座、培训等活动达200多场次。人人学习、处处学习、终生学习的理念正在全市形成共识,以建设学习型城市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浓厚氛围和良好局面正在形成。
二、构建组织网络,整合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建设学习型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我们把建立能够自觉履行教育和学习职能的各类学习型组织和多领域、广覆盖的工作网络,作为创建学习型城市的基础性工作。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村镇、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各学习组织按照各自实际,制定明确的学习目标、计划要求,保证了各项学习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为了切实加强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制定了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实施意见》和《天水市学习型组织考核评估办法》,在全市20多个代表性单位和部分家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试点工作,每年对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和达标验收。同时,按照建设学习型城市的要求,整合教育资源,开放学习阵地,优化师资队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共建学习平台,为形成学习社会化、社会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习终生化、终生学习化的格局奠定了基础。
三、激发学习动力,提升学习能力,不断提高建设学习型城市的质量和水平。(1)部门密切配合,激发学习动力。每年初,各单位和学习型组织均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和安排,有些单位把学习成绩与工资、福利、晋升晋级等挂钩,激发个人的学习动力,有些单位采取“以考促学”的办法,建立学习的管理机制。组织、人事部门不断完善创新就业准入管理等制度,采取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末位淘汰等形式,对激发职工学习动力起到了良好的效果。(2)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学习毅力。各级组织、各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内容的业务大练兵、大比武和评先奖优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和锻炼干部职工的学习毅力。(3)提高学习能力,注重学习效果。市创建学习型城市发展战略研究会组织编写了《21世纪干部学习能力培训教程》,作为全市干部学习培训的必备教材。通过组织培训、远程教育、读者俱乐部共享学习资源,引导市民在实践中学习,通过学习提高实践能力,有效地提高了全市各级干部和广大市民的综合素质。(4)狠抓领导带头,强化辐射带动。我们立足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重点抓好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观念、发展观念、群众观念、法制观念以及创新观念,推动了全市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
上一篇:如何建立「数字学习型组织」 下一篇:敢为人先争上游——焦作市运管系统创先争优工作纪实 |
|
[ 收藏]
[ 推荐]
[ 评论(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