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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学习型法院的几点思考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1-19 (阅读次数:

 
作者: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院长 孔令健

 

    创建学习型法院,提高队伍素质,是落实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学习型社会”要求的可靠保证。学习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是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的重要手段,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的基本保障。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如何创建学习型法院呢?笔者拟对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几个问题作一粗浅思考,以期对建设学习型法院有所裨益。 
    一、学习理念的更新问题

    创建学习型组织既是一种组织行为,又是一种管理方式,还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论。要使创建学习型法院取得实效,首要的问题是解决思想认识问题,通过不断的更新观念,形成全员的学习共识。

    首先,要解决法官观念上的认同问题。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解决了认同问题,才能调动起工作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实践中,由于受传统思维和思维定式的影响,对学习没有能够形成正确的认识,许多人认为学习就是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起不到什么效果,因此,在学习中深入不进去,坚持不下去,存有厌烦情绪。因此,要培育工作人员的认同感,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其次,要解决法官的认知问题。认同问题解决了工作人员参与的主动性,但如果仅仅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努力没有方向,奋斗没有目标,难以保证创建学习型法院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此,必须开展有效地、全面地、理性地教育发动,使法官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学习型法院的实质内涵,从而激发起大家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增强创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第三,要解决学习理念的问题。要推动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取得成效,通过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和工作人员自身的积极参与,实现思想观念的更新,形成适应创建学习型法院所需要的全新的学习理念。具体讲,引导工作人员树立起“学习者生存、学习者发展”的终身学习理念、确立“学习为本”、 “时时学习”、 处处学习”、“创新学习”的理念,坚持以法为是、以公为上、以廉为荣,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已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业务能力,使学习与工作、生活融为一体,努力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生活学习化、学习生活化”目标,不断适应法院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创建学习型法院应遵循的原则

    创建学习型法院是一项长期工作,要保证创建学习型法院深入扎实地开展,取得实际效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原则。我认为,在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中,应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要求,增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点强化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力求认识上有新高度,行动上有新举措;强化服务意识,确保认识不偏颇,实践不偏离;强化职责意识,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尚的职业情操。

    二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创建学习型法院无论是在主观领域,还是在具体实践领域,都需要个体层面的认真思考和团队层面的整体推进的结合,没有求真的态度和务实的精神,创建活动只能停留在“主观臆想”上,具体工作中应重点要抓好严格执法与执法能力、热情服务与公正司法的效果上。紧密结合法院和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思想作风建设工作的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注重把学习型组织的理念、方法与各自的工作实际、思想实际和作风实际相结合,互相促进,取得实效。

    三是坚持渐进原则。创建学习型法院是一项系统工程,观念的培育、氛围的形成、机制的建立都需要一个漫长而精益求精的过程。

    四是坚持持续原则。以战略的眼光来定位和推进创建活动,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理念上的熏陶 和运作模式上的相对稳固。

    三、创建学习型法院的组织、机制保障问题

    领导角色的准确转换是创建学习型法院的组织保障。在创建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好三个角色即当好设计师、当好教练员、当好服务员。确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设计好规划、共同愿景、方案、意见、发展的理念和学习过程;合理调配法院的审判资源,知人善任,人尽其才。

    建立健全配套机制,是确保创建成功的重要保证。一是要建立健全动力机制,以切实的激励政策,激发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热情;二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增强考核的日常性、客观性、及时性,以考促学;三是建立健全培养和选拔机制,通过竞争上岗、择优任用,使工作人员真正学有压力,学有动力,学有能力,学有效力;四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舍得投入,以足够的教育培训经费,打造出一个名符其实的学习型法院。

    四、构筑创建学习型法院平台问题 

  一是开展庭审观摩讲评活动。每个人民法庭和审判业务庭每年各开一个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快捷审的观摩庭,审委会委员和有关庭长参加,先观摩庭审,后讲评打分,年终排座次,公开发通报,以督促其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当庭裁判的水平。

    二是开展一年一度的文书竞赛展评活动。从每名审判人员所制作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以及机关公文中各随机抽取1份, 加封后由审委会组织专人分项评分,公开发通报,以督促其多出精品文书,展示司法文明。

    三是开展学术研讨会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学术研讨会,学术研讨来源于审判,既高于审判,又指导审判,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审判活动。在法院工作中,除了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管理和审判服务以外,审判研究也是应有之义。因此,通过每年一次的学术研讨会,可以大兴学术研讨之风,最终形成学风浓、正气盛、事业兴的良好局面。

    四是开展评比通报制度。由审判质量管理小组结合案卷质检评查,对每个庭、每名法官的审判质量每月发通报,奖优并罚劣,以督促其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

    五是开展人人参与调研活动。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在全院形成大调研的格局,并注重调研成果转化。端正法官对调研工作的态度,提高法官对调研工作的认识,使之用务实的精神搞调研,进一步增强调研的应用性,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通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造就一批有思想、善观察、勤思考的法官,变经验决策为科学决策,并凭借跨世纪和前瞻性的眼光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从而走出一条边审判边研究的法院审判新路子。 

  五、创建学习型法院与法院文化建设的问题

  法院文化建设是建设学习型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营造建立学习型法院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学习型法院奠定坚实的基础。建设学习型法院可以丰富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深化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果,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因此,要将法院文化建设与建设学习型法院有机的结合起来,融为一体,使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重点着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把为共产主义奋斗的理想信念以及为人民法院事业做贡献的追求与个人的价值结合起来,形成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共同的发展目标;积极倡导捍卫社会正义、维护司法公正和无私奉献的法院精神,努力形成维系法官群体的精神力量,促使法官不仅在心理上服从和认同,而且能够内化为自觉的行动,以实际行动弘扬公认的价值观念,维护共同的行为准则,为共同理想和发展目标而奋斗。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司法决策、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制度措施,把我们所倡导的价值观念和司法理念融于科学有效的法院管理之中,使各项管理制度体现法院文化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通过文化建设,增强法官的自律意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发展,并把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起来,培养以公正廉洁的司法行为、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文明规范的司法礼仪,维护法官形象,树立司法权威。_s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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