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级法院提出创建学习型法院号召以来,麦积区人民法院在思想上积极响应、行动上立竿见影,按照“先人一步、严人一格”的标准,围绕“创建学习型法院、造就学者型法官”的思路,紧扣“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采取一系列行政推促措施,使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与司法能力大比武活动紧密结合,相得益彰,既轰轰烈烈、富有声势,又扎扎实实、见到成效。
一、实行全员动员,增强创建意识
通过层层动员、深入发动,使广大法官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普遍认识到,创建学习型法院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既是提升广大法官司法能力的战略选择,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人民法院的客观要求,还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审判工作水平,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既是人民法院自身发展的历史选择,也是营造公正司法环境的现实需要,更是践行“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途径。所以,从活动一开始,全院上下就充分认识到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的重要性,做到领会精神有深度,深化认识有高度,统一思想有广度,层层发动有力度。
一是班子成员成为学习的表率。党组成员以身作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崇高的历史使命感带头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带头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带头规范司法行为。不仅如此,班子成员还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推动和促进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从而,使领导班子真正成为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倡导者,使广大法官真正成为争当学习型法官的直接参与者、积极实践者和普遍响应者,使“创建学习型法院、造就学者型法官”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两项活动紧密结合,形成有机整体,进而成为全院上下一呼百应的自觉行动,同时也成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改善司法环境的强大动力。
二是中层干部成为学习的重点。作为法院中层干部的庭、科、室、队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并正确处理创建学习型法院与司法公正高效相互促进的关系,规范司法行为与优化发展环境彼此依存的关系,进一步增强“创建学习型法院、造就学者型法官”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紧迫感、责任感,不但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上下功夫,而且在学习宋鱼水、创新学习方法上下功夫,尤其注意找准结合点,寻求切入点,务求实打实,力戒空对空,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带动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三是广大法官成为学习的主流。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上行下效,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司法环境,个个都是法院形象”的新理念、新思维,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之中,做到了“3坚决1切实1努力”:即坚决克服学与不学与己无关的思想,坚决克服浮于表面不求甚解的态度,坚决克服理论脱离实际的学风;切实解决“为谁司法、怎样司法”的问题;努力做勤于理论学习、善于独立思考、乐于无私奉献、甘于清贫寂寞、擅于总结经验、勇于开拓进取的人民法官。
四是全院上下兴起学习的热潮。在学习中大家普遍认识到,高尚的人格、良好的操守不是天生的,而是一种积累、一种养成。尤其现在,纳米时代已经到来,社会生活千变万化,新生事物层出不穷,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不学习就难以适应新的形势,不学习就难以胜任新的工作,不学习就只能被时代所淘汰。所以,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本功”。不但向书本学、丰富理论知识,而且向实践学、加强经验积累。同时,号召各级领导带头学、学出表率,理论联系实际学、学以致用,带着相关问题学、学出水平,相互之间交流学、学出动力,坚持锲而不舍学、学出成效,进而用理论武装头脑,用理论指导实践,使学习理论的过程同时成为指导工作和推动工作的过程。
二、狠抓行政推促,营造创建氛围
为了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健康发展,先后多次召开院党组会议、院务会议、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出台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靠实领导责任,务求见到实效。
(一)狠抓行政推促。及时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提出对策。坚持每周一、三、五上班后半小时的全院集体学习、每周二、四上班后1小时的以庭(室、科、队)学习讨论雷打不动,既学习政治,又钻研法律,既切磋审判艺术,又交流办案心得。与此同时,紧紧抓住开展“三个代表”、“两个务必”、“司法公正树形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等专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契机,紧密联系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思想、纪律、作风实际,有的放矢,深入揭摆查纠,达到学以致用,实现了“2树牢3提升”——现代司法理念、维护大局意识进一步树牢;审判质量、办案效率、社会效果进一步提升。
(二)突出以人为本。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力求认识上有新高度,行动上有新举措,实践中有新成果;二是强化服务意识,确保理论认识不偏颇,工作实践不偏离,主人与公仆位置不颠倒;三是强化职责意识,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尚的职业情操;四是强化创新意识,大胆进行管理制度创新,审判方式创新,司法理念创新,打造公正司法平台,彰显“公正与效率”主题。
(三)坚持以法为是。始终教育广大法官,务必崇尚法律,认真钻研法律,正确适用法律,以法律为准绳,裁判是非曲直,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常怀爱民心,善待当事人,在思想上亲民、热心接待,在感情上爱民、耐心听诉,在行动上利民、细心审查,在工作中为民、真心解忧,以便在公众心目中真正把司法权威树起来,把人民法院形象塑造好。
(四)做到以公为上。公正,是法律的价值和依归,是公众的企盼和要求,更是法官的生命和灵魂。鉴此,坚持要求全体法官,务必出于公心而司法,为了公正而审判。院领导逢会必讲公正,每案必抓公正,进而通过主观公正保障客观公正,通过程序公正实现实体公正,通过形象公正减少合理怀疑,努力追求审判中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紧密结合,尽力达到办案中裁判是非、解决争端、案结事了的有机统一。
(五)追求以廉为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循司法工作礼仪,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不为金钱所惑,不为权势所屈,不为人情所扰;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保持正气一身,做到清风两袖。教育并约束全体法官,自觉抵制各种利益的诱惑和干扰,始终保持清正廉明的职业本色。
三、开展技能比武,打造创建平台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法官队伍建设的需要,不断提升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水平,从2005年9月开始,计划用3年时间,动员全院上下,开展一年一度的司法能力大比武活动,以便把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一是开展“6项评比”。在法庭与法庭之间、法官与法官之间进行横向比,同一个庭的现在与过去、与历史上最好水平年份进行纵向比,一比结案数量,看哪个庭、哪名法官年度结案数量最多;二比案件质量,看哪个庭、哪名法官结案优质率最高;三比办案效率,看哪个庭、哪名法官结案平均审限最短;四比社会效果,看哪个庭、哪名法官能够做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无缠诉上访;五比驾驭庭审能力,看哪个庭、哪名法官庭审功能发挥得好、庭审效率高、当庭宣判率高;六比文书制作水平,看哪个庭、哪名法官的裁判文书达到了格式标准规范、认证理由充分、适用法条准确、裁判论理透彻、文字表达简炼、能够以理服人。
二是追求“6项达标”。通过大比武活动的开展,实现“6项达标”,也就是5个75%和1个95%的指标。 即年度调解结案率、每月动态结案率、一审息诉率、二审维持率、简易程序适用率(此率刑事、行政、 再审案件除外)分别达到75%以上(其中院直业务庭要求达到80%以上),质检优质率达到95%以上。
三是做到“5个善于”。 即善于钻研审判理论,善于总结审判经验,善于研究审判规律,善于创新审判方式,善于运用最新司法理念引领审判实践。
四是实现“3高1创”。各个工作岗位都立足于高起点,围绕着高标准,力争有高质量,务必要创一流。
四、坚持求真务实,丰富创建载体
为使创建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适时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
一是开展一年一度的庭审观摩讲评活动。每个人民法庭和审判业务庭每年各开一个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快捷审的观摩庭,由主管副院长负责,审委会委员和有关庭长参加,先观摩庭审,后讲评打分,年终排座次,公开发通报,以督促其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当庭裁判的水平。
二是开展一年一度的文书竞赛展评活动。年末从每名审判人员所制作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以及机关公文中各随机抽取1份, 加封后由审委会组织专人分项评分,年终排座次,公开发通报,以督促其多出精品文书,展示司法文明。
三是开展一年一度的送法下乡办案活动。各庭分别选择典型案例,在各自辖区乡(镇)搞一次大型公开审判,用以案讲法、别开生面的创意和丰富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全民普法,深化依法治区。
四是开展一年一度的效率提速竞赛活动。首先,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做到在法定审限内能快则快;其次,取消审限延长报批制度,原则上不再批准延长审限;再次,诉讼案件以平均审限35天、执行及再审案件以平均审限50天作为衡量标准和奋斗目标,对各庭及其办案法官进行考评,一月一通报,年终排座次,以督促其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
五是实行一月一期的达标评比通报制度。由审监庭结合案卷质检评查,对每个庭、每名法官完成“6项评比”、“6项达标”的情况,每月作统计,每月发通报,年终排座次,奖优并罚劣,以督促其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
六是实行一季一次的执行难案攻坚活动。在坚持搞好经常性执行工作的基础上,对各个时期的积案、难案、骨头案,则集中时间、人力、车辆,对被执行人采取“媒体曝光制”、“限制消费制”、“悬赏线索制”、“联建黑名单”等方法,每季开展一次有规模、有声势、有力度的攻坚活动,坚决克服“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
五、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创建水平
为了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切实达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坚持教育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在“立、审、执、监”各个环节中,增强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识,靠实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在案件裁判与执行中,不仅看重法律效果,而且看重社会效果,同时看重政治效果,达到“3个效果”统一;不仅注重实体裁判公正,而且注重办案程序公正,同时注重法官形象公正,追求“3个公正”结合;不仅做到庭审过程规范,而且做到裁判文书规范,同时做到司法言行规范,体现“3个规范”并重;不仅为社会公平与正义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而且为区域改革与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同时为社会和谐与稳定提供到位的司法保障,实现“3个保障”并举。
一是进一步规范案件质效评查通报制度。对生效裁判案卷的质量与效率评比检查,由以往的一季一评查改为一月一评查,一月一通报,年终排座次,并形成制度。先后对少数案件存在的诉讼风险未提示、职权取证不及时、文书送达不及时、卷宗归档不及时、认证理由欠充分、裁判论理欠透彻、适用法条欠准确、庭审程序欠严密、裁判文书欠标准、诉讼保全欠规范、质量管理欠力度等“1未3不7欠”共11类问题,揭摆到庭,查纠到人,而且做到了“3 不放过”——问题限期得不到整改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吸取教训不放过,其他人未能受到警示不放过。
二是进一步规范举报线索调查处理制度。对所有涉及法官违法违纪、接受吃请、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违规收取诉讼费用以及个别人员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举报线索,一律归口纪检监察室立案查处。本着对法律尊严负责、对法院形象负责、对法官本人负责的态度,凡有举报必调查,而且一查到底,直到“水落石出”,查虚的还清白于法官,查实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于加强了制度预防,所以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没有收到一件关于法官违法违纪的举报。
六、实行一岗双责,靠实创建责任
在办案中自觉顾大局、讲政治,是院党组成员逢会必讲的话题,也是各位庭长每案必把的一关。在审判实践中,刘家琛大法官关于“法官应当是适用法律的主人,而不应该成为法律的奴隶”之至理名言,越来越成为法院上下的共识。为了扭转以往中层干部重业务而轻管理、重管事而轻管人等状况,院党组大声疾呼,院领导身体力行,庭长们积极响应,在院、庭两级领导层中突出了“4个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其一, 自律和他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要求下面做的事,领导带头做到,凡禁止下面做的事,领导坚决不做,只有领导自身硬气,才能让下面的人服气;一手抓他律,对部属在平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该诫勉的及时诫勉,该批评的严肃批评。
其二,办案和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办案,促进质量再提升,效率再提速;一手抓廉政,确保法官公正清廉,不出问题。
其三,务实和务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务实,多办案、快办案、办铁案;一手抓务虚,重视搞好理论学习、专题教育、专项整改,“磨刀不误砍柴工”。
其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办案的法律效果,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检验;一手抓办案的社会效果,力求案结事了、胜败皆服、息诉罢访,使公正裁判与维护稳定辩证地统一起来。
此外,大力提倡“3少3多”。即少应酬、多调研,少喝酒、多办案,少空谈、多实干,将全院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服务宗旨上来,把大家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引导到“6项评比”、“6项达标”的司法能力大比武上来。
综上所述, 麦积区人民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由于行政推促有力,所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比较明显的进步,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现在,全院上下勤学苦钻蔚然成风,岗位练兵高潮迭起,能力比武此起彼伏,广大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蓬勃朝气、昂阳锐气、浩然正气日渐树牢,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奉献、敢于负责逐步成为上下一致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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