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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开始全国公示和投票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6-18 (阅读次数: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记者李菲)据悉,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将于19日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以及中国文明网、央视网、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青网、中国台湾网、光明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广播网、中新网、中国军网、中工网、中国妇女网、搜狐网、新浪网、网易网、腾讯网、悠视网等网站刊登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和简要事迹,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投票。公示和投票日期从6月19日至7月19日。

    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于4月中旬启动以来,各地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热烈响应,积极参与,形成了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的良好局面。各地活动组委会将群众推荐的候选人在本人所在单位、城乡社区和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经过充分酝酿和严格审查把关,正式确定推荐人选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全国活动组委会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了认真审核,确定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64名,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候选人61名,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候选人64名,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候选人64名,全国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64名,共317名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为保证评选活动面向群众,公开公平公正,严谨科学有序地进行,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已公布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对公示候选人和评选过程相关工作的意见。公众可在填写报纸选票、网上投票、手机投票三种方式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方式投票。投票时必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评选坚持公益性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手机投票除正常短信通信费(每条0.1元)外,不另外收取任何其他信息费;同时,手机投票的全部通信费将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捐赠给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本次评选活动坚持群众自愿投票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群众投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委托国家统计局指导和监督计票工作。

(责任编辑:创争网 曾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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