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文明办及国家发改委等组成的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近日就开展2008年全国“创争”活动(即“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会及相关单位积极做好2008年度“创争”活动的评选工作,将“创争”引向深入。 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科学文化技术水平和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全国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评审奖励办法》(创争指字[2007]1号)(以下简称《办法》),不断深化“创争”活动,引导企业和职工形成终身学习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将于2008年继续开展全国“创争”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通知强调,2008年是各级工会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开展“创争”活动的第5年,各地要积极借助这些有利契机,广泛动员组织开展好推荐申报工作,结合5年来开展职工“创争”活动的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提炼归纳做法,努力打造职工教育的优质品牌,大力宣传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职工的全面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据悉,今年评选全国“创争”活动除设立以往的全国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全国学习型标兵班组、全国知识型职工标兵个人等9个奖项,还增加了全国“创争”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全国“创争”活动优秀组织者两个奖项,共设立11个奖项。(ebs)
相关内容: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创争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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