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国务院决定集中开展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清理规范工作。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共同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各类职业资格的清理规范工作,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通知规定:一是对于清理出来的各类职业资格,必须认真提出保留、归并、调整或取消的意见。对清查中发现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为依据设置的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设置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原则上都应立即停止。
二是各类企业自行开展的冠以职业资格名称的相关活动应立即停止。
三是要全面检查本行政区域、本系统内组织实施的各类职业资格考试、鉴定活动,特别是考试、鉴定重要环节的组织实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有序。
四是对举办考试、鉴定活动的单位(机构)与职能不一致、使用含义模糊的名称或假借行政机关名义开展的考试、鉴定活动,要立即停止或予以纠正。
五是对违法违规印制、滥发证书等活动,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六是对强制开展的考前培训、以考试为名推行的各种培训、超越职能范围或不按办学许可证规定举办的各种培训,坚决进行查处。对在培训活动中进行的虚假宣传等,及时予以纠正。
七是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收费政策,对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收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通知强调,对批准保留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期分批向社会发布公告。凡未经批准和向社会公告的职业资格,今后一律不得开展相应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e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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