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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印发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全总宣教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2-02 (阅读次数: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文件

                                          总工办发【2008】6号
  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团结动员亿万职工为实现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2008年全国总工会将在全国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主题教育的目的
    按照中央的有关部署要求,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工会要通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以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和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职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十七大精神,推动和促进基层企事业单位积极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用党的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调动全国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主题和重点内容
    2008年全国工会主题教育活动的主题是: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共建和谐。主题教育活动将围绕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把握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着重在“七个深刻领会”上下功夫,即: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重大成就,更加自觉地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要深刻领会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深刻领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要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努力促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共同进步;要深刻领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特别是要引导职工群众自觉深入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报告有关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要通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加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广大职工群众的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各项任务。要使各级工会组织更加自觉坚定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肩负使命、履行职责,推进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三、活动形式与步骤
    2008年,全国总工会在指导各级工会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活动的同时,将在全国开展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共建和谐”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主题教育活动着眼于职工,立足于基层,将“走进基层、走近职工”贯穿全过程,充分展现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在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奋发有为、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主题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举办全国工会宣教领导干部党的十七大精神培训班。全国总工会计划举办2期全国工会宣教领导干部党的十七大精神培训班,为各地培训宣讲十七大精神的骨干。各地工会根据工作实际组织本地区十七大精神宣讲员培训班,深入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中进行宣讲。
    第二阶段是组织职工参加学习十七大精神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知识竞赛将紧密围绕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围绕“七个深刻领会”编制竞赛试题,通过工人日报、各地工人报刊以及相关网站刊登试题,组织广大职工答题,并在工人日报上开展学习十七大征文活动。
    第三阶段是组织职工参加学习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电视大赛。在各地开展知识竞赛的基础上,选出优胜者参加全总与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共建和谐”主题教育电视大赛。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兴起新的高潮。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开展 “十七大精神进基层”系列报道,报道各地贯彻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
    在组织全国职工积极参加主题教育活动的同时,各地方工会和基层单位要利用多种手段、渠道、方式和载体,采取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形式,运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方法,配合主题教育开展各种活动,帮助职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切实增强主题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各地工人报刊要紧紧围绕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按照“三贴近”的要求,联系职工身边的事例,运用生动活泼的语言,采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精心策划和组织新闻单位记者进行专题采访活动,扩大报道版面,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写出更多主题鲜明、有血有肉、生动鲜活的稿件,充分反映广大职工群众对十七大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衷心拥护,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主题教育的内容,扩大主题教育的社会影响。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一次重要的学习过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借助主题教育活动抓好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积极做好十七大精神的解读和宣传工作,推动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高潮。
    2、各地工会可在当地组成由党政干部、工会干部和理论工作者构成的宣讲团,认真进行集体备课,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宣讲活动,也可以采取培训宣讲员、辅导员的方法,组成宣讲小分队。深入企事业单位,通过举办报告会、讨论会、交流会等形式,联系工作实际和职工群众的思想实际,面对面地与职工群众进行学习交流,增强宣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宣传文化教育阵地的作用,在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中,发挥各自的优势,采取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把十七大精神宣传到职工群众中去,努力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使十七大精神在职工群众中入脑、入耳,在基层单位中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各地工会要指导本地区工人报刊主动与全总主题教育活动的各个阶段内容对接,辟出专门版面,加大报道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

附件:1、全国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2、全国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征文活动实施方案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08年1月25日
附件1、
全国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知识竞赛
实施方案

一、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2008年1月,在全国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进行全面部署,提出工作进度安排和总体要求。
(二)组织初赛
1、2008年1月底以前,围绕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完成编写《学习党十七大精神百题问答》和知识竞赛试题出题工作。
2、2008年2月下旬,在《工人日报》和各地工人报刊同时刊登知识竞赛试题、答题须知和答题卡,3月上旬完成《学习党十七大精神百题问答》的征订工作。
3、2008年4月20日前,以省(区、市)为分赛区,由各省总工会负责完成初赛的各项组织工作,包括:组织初赛、答题卡回收和判阅、评选、抽奖等工作,确定相关项目的奖项。
4、2008年4月30日前,各省将初赛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全国总工会宣教部。
(三)网络复赛
5月下旬,在各地初赛的基础上,由各省级工会(含全国铁路、民航、金融三个产业工会)组织代表队进京参加“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网络复赛”,每队由5人组成,其中1名领队、1名教练、3名队员(男女适当搭配)。经复赛选拔确定8支代表队进入电视总决赛。
(四)电视大赛
5月底,在网络复赛的基础上,由全总协调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共建和谐”主题教育电视大赛。
二、工作进度
1月25日,在全国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完成工作部署;
2月底之前,完成编写、印制《学习党十七大精神百题问答》和试题工作;
2月底以前,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知识竞赛试题见报;
3月15日前,《学习党十七大精神百题问答》发送到各地工会;
4月20日前各省完成初赛,选拔,推荐,小结工作;
5月10 日前各省完成参加复赛组队工作,进行复赛各项准备;
5月底前各省(含三个全国产业工会)进京参加复赛、决赛、总结,知识竞赛活动各项工作结束。
三、表彰奖励
(一)初赛:拟设个人奖、组织奖
1、个人奖:按照各分赛区的参赛人数随机抽取10名一等奖;5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颁发学习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知识竞赛初赛纪念奖。
2、组织奖:由主办单位根据各分赛区的组织与参赛情况,确定16个优秀组织奖,颁发学习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
(二)网络复赛:设复赛入围奖和优秀组织奖
由各省级工会组建的代表队进京参加网络复赛,选拔出8支代表队进入电视总决赛,未进入总决赛的代表队均获复赛入围奖,对积极参与知识竞赛的省总工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三)电视大赛:拟设团体奖、个人奖和参与奖。
1、团体奖: 设团体一、二、三等奖。
2、个人奖,设最佳答题手、最佳演讲员等若干个人单项奖项。
3、参与奖:比赛现场随机抽取场内外观众颁发参与奖。

附件2、

全国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征文活动
实施方案

由全总宣教部与工人日报社联合开展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征文活动,通过工人日报开设学习十七大精神专题或专栏形式实施。
(1)2008年2月下旬由全总宣教部印发通知;2月25日在《工人日报》上刊登学习十七大精神征文活动的公告,启动学习十七大精神征文活动。
(2)3月中旬—8月下旬,分 “改革开放30年”、“我为和谐做贡献”、“以人为本之我见”、“我体验的科学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大家谈”等5个专题,每月宣传1个专题,每周刊登1-2期,每期刊登2-3篇千字稿。各省总工会要广泛发动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征文活动,组织职工撰写文章,并有重点地组织一批优秀稿件参加征文竞赛。
(3)9月,由全总协调有关方面组成有奖征文评选小组,对所有刊登的征文进行评审选拔,按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评选出一批优秀稿件,获奖名单在《工人日报》上刊登。
(4)3月中旬开始,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和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开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专题或专栏,引导各地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征文活动。

(全总宣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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