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童年长成少年,皇明不仅要有健康的体魄,而且要有健康的精神。这时的二次创业,尤其需要我们进行深刻的反思,并注入一种理性。
只有理性,才能使我们的天才皇明、神话皇明成为永恒,而不是相反。只有回过头来重新思考,我们才会从短暂的产品成功、机遇成功走向可持续的企业成功,才会在最初的追求财富的一时动力未曾失却之际,寻找到追求使命和战略目标的无穷动力。
建立真正的理性,就是要用烈火去烧毁我们意识深处与现代企业有害无益的杂质,甚至是过去支撑我们成长的一些原始的东西,当然不是全部。相反,已经渗透在我们骨子里的并支撑我们成长的理念,此时此刻我们就应当准确地明确出来,张扬起来。这样我们才能从天真的幻觉中真正地走出来,树立起我们共同理想和前进道路的旌旗。
惟有如此,我们才会紧紧抓住二次创业的命脉。我们才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拓展皇明精神,再造皇明文化,从而更加的社会化,并进而国际化。倘如是,皇明便一如那在烈火中燃烧的火凤凰,将会获得更加 充满活力和激情的全新生命。
《皇明文化发展纲要》是皇明诞生的魂、发展的脉,是皇明建章立制的基本思想依据,是皇明企业行为的基础性精神原则,是皇明企业的价值观、皇明人的人生观和方法论,是皇明传承民族精神以德治企和融入市场经济理念以科学治企相结合的理论结晶,是皇明之舰的方向,是黄鸣总裁、中高层干部和皇明基层员工进行战略思想沟通的语言中枢传递系统。由于受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以及我们很多员工来源于旧体制下的企业,不可避免地皇明组织中还有计划体制的阴影。如有些部门建制度意在管制而非服务,有些部门做工作在于追求业绩而非以市场为中心以顾客为导向着眼于企业整体运营,所以文化纲要力戒计划经济意识的桎梏,力求建立起市场化思维。对于本纲要,每一个皇明干部应融会在脑海里贯通在工作中,每一个真正的把皇明当做人生事业的皇明人应自觉感受和推动这样的皇明文化氛围。
《皇明文化发展纲要》的落地生根取决于我们的立法部门和人员,之中人力资源部门是一桥飞架天堑的枢纽,是以“根本法”为“母法”、为立法依据的关键。———例如:当我们的立制人员理解了“追求和谐的完美”面向员工时,我们的制度和文件就会兼顾管制与高效、疏导和尊重的双向需要,不再会出现繁琐的签批程序,我们的企业行为就会变得人性化地去处理问题。一定要让最普通的员工感受到:噢,我虽是公司机器上的一颗小螺丝钉,但主管、部门和公司没有把我当做一件工具,是把我看做一个有素质的思想者和我交流。这样,黄鸣总裁的管理原则之一的人性化管理要求就实现了。这样,皇明文化就会由时髦的、在天上飘的文本渗透到制度建设、流程建设及员工的行为建设中,就会经由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部门之力而成内在的推进机制和有力的执行系统。这样,这一个个思想者的精神和工作动力就会表现出来了,广大员工的和谐之力就是皇明凝聚之力,就是皇明航母前进之力!精神变制度,制度变动力。
《皇明文化发展纲要》的萌芽结果还有赖于企业文化部门和各级主管长期坚持不懈的、科学性、艺术性的宣传贯彻。———例如:当皇明仓库精神成为广大员工的道德约束和集体意识时,人们就会自觉地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把支架扔在硫酸池里的闪念”就会成为一种强烈的良心谴责,罪恶就会消失在脑海里,至少其中会有人制止、举报;“话费的超额”就会在旗帜鲜明的群体舆论导向面前含羞,按电话键的手指就会自动缩回。当“精神贵族”成为每一个人的人生理想时,当每个人找到自己在企业战略使命中的明确定位时,广大员工就会积极主动地去学习去进取,一个学习型、具有崇高目标的企业团队就会自觉地走上奔向“自由王国”的快速轨道,奔向百年皇明理想彼岸的乐园。
如此,我们的包括制度在内的文化理念就会建立在广大员工这一企业主体的心理契约基础上,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推崇,从而使员工行为从他律、强律走向自律,从而使皇明组织管理进入“文化管人管住魂”的最高境界。精神变道德变修养,道德、修养变理想。
《皇明文化发展纲要》是员工与企业在劳动合同之外的一个“心理合同”,老员工必须认知,新员工必须融入她。这种文化和道德层面产生的力量,我们期冀她比之管理和激励更彻底更有凝聚力、约束力、推动力和活力,因为皇明依靠她长寿。文化纲要的执行力度与最终结果最终决定于广大干部,特别是高中层干部,尤其是企业创始人和精神领航者总裁黄鸣先生。一夫开关,万夫前行! (纲要执笔:程洪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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