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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流动的民工流动
来源:中国网 作者:李培林 发布时间:2007-10-14 (阅读次数:

    中国农村的改革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的生产能力,加速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但同时农村产生大量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最初是由在本地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吸纳,但随着城乡分离的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动以及乡镇企业资本和技术要素含量的提高,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进城市,从而成为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引人注目的现象,引起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高度关注。本文从社会流动(Social Mobility)的角度分析这种劳动力流动(Labor Migration)的现象,即把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视为农民依赖其掌握的社会资源获得新的社会地位(Social Status)过程。本文分析依据作者1995年在中国山东省省会济南市的问卷抽样调查资料,调查结果发现,民工在从农村到城市的流动过程中,主要地依赖了其传统的亲缘和地缘的社会网络,就象当初农民进入乡镇企业时把这一网络移植到企业中一样,现在又把这一网络移植到他们在城市的生活圈子。令人惊奇的是,在中国市场转型(Market Transition)过程中,这种与现代性原则格格不入的传统社会网络,却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Informal Institution),发挥着节约农村-城市劳动力迁移成本和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
    
    近几年来,“流动民工”成了学术界、政策研究部门和新闻界谈论和研究的热点。1984年以前的改革初期,中国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主要方式是通过乡镇企业,其主要特点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这被誉为中国式的独特的城市化道路。1984年,国家为了加强城市的副食品供给,放宽了对农民进城的限制,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到城市落户,从此拉开了农民大规模进城务工经商的序幕。1985-1990年,从农村迁出的总人数还只有约335万,而同期乡镇企业新吸纳的农村劳动力为2286万人,乡镇企业仍是农民在职业上“农转非”的主渠道。1990-1994年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根据近两年多项大规模的全国抽样调查结果,外出打工的流动民工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比例平均在15%左右,据此推算1995达到6600多万人,同期乡镇企业新吸纳农村劳动力2754万人,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开始下降,而进城流动民工的人数仍在快速增加,到21世纪初达到8000多万人。民工潮的的形成引起一喜一忧,乐观的看法是认为中国的城市化有了新的渠道,悲观的看法是城市由此而潜伏着不稳定的因素。民工潮究竟是忧是喜,亦乎喜悠参半,实际上主要应当看这部分人能否最终融入城市生活,并在城市中确立合适的社会地位。
    作为社会流动的民工流动
    1.1 劳动力流动和社会流动:经济学和社会学的不同视角
    劳动力流动与社会流动的区别,实际上是经济学研究视角与社会学研究视角的区别。在经济学关于劳动力流动的研究中,有两个著名的经典理论:一个是早期的所谓“推拉理论”(Push and Pull theory),即认为从农村向城镇的劳动力迁移可能是因城镇有利的经济发展而形成的“拉力”造成的,也可能是因为农村不利的经济发展而形成的“推力”造成的,后来哈里斯-托达罗的迁移模型对这一理论有了新的发展,该模型假定劳动力迁移主要取决于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比较;另一个是以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为先导,后经许多经济学家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两部门理论”(Two Sectors Theory),旨在证明剩余劳动力从传统的农业部门向现代的工业部门的人口转移,正是整个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过程的自身特点。这两种理论的前提假设几乎是共同的,即农业部门是生产函数呈收益递减的经济部门,城市工业部门则具有相对较高的生产率和利润率,因而滞留在农村的边际生产率等于或接近零值的剩余劳动力,具有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的内在冲动。后来经济学在这方面的研究都是在此基础上的理论完善和精细化,如把在城市经济内部进一步划分为“传统经济”和“现代经济”,或者“正式经济”和“非正式经济”,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首先是向城市的小型零散的以劳动密集为特征的城市传统经济或非正式经济部门转移,然后再向现代部门或正式部门转移。这方面较新的研究成果是把交易费用的概念引入对劳动力转移的成本收益分析。
    社会学关于“社会流动”的概念比“劳动力流动”更为宽泛,并不仅限于对劳动力流动机制的考察。最早专门研究社会流动的美国社会学家索罗金把社会流动定义为社会位置(social position)的转移,具体分为社会位置的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以后的研究又有结构性流动和循环流动、代内流动和代际流动等分类。社会学关于社会流动的研究可以分为美国传统和欧洲大陆传统。美国传统是在二次大战以后形成的,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机会平等”和“个人奋斗”成为一种美国的意识形态,社会学对社会流动的经验研究和国际比较研究也形成了这样一种假设,即认为现代的“自由社会”是“机会平等”的社会,因而每个人都有成功的可能,导致社会流动的主要因素是个人的态度和行为。社会位置的不同是由于个人素质的不同,特别是教育和技能的差别。欧洲大陆传统则由于其长远的争取公民权的民主化历史而更加强调法律平等和社会结构的作用,即认为社会结构在工业化过程中从“礼俗社会”网络向“法理社会”网络”转变,或从“机械团结”网络向“有机团结”网络的转变,是造成社会流动的主要原因,而人们社会位置和社会地位的不同主要是一种超越个人选择的结构性安排。这种传统是如此的深入人心,以致于有的学者在发现新的调查结果时,也只能划分出区别于“结构性流动”的“净流动”。60年代初,安德森根据经验调查材料的分析提出著名的“安德森悖论”:即教育的民主化过程并没有对社会流动产生促进作用,而在此之前,人们几乎一致以为,教育的大众普及会使社会地位的平等化程度提高。这一悖论对社会流动的研究产生极大的刺激,因为它既是对美国传统的“机会平等”假设和个人选择理论的挑战,也是对欧洲大陆传统的“法律平等”假设和“结构安排”理论的挑战。对于这一挑战,产生了截然不同的回应。在美国,布劳和邓肯等学者努力将对影响社会地位的因素的测量方法精密化和多样化,通过相当复杂严谨的统计方法——路径分析(path analysis),建立了“地位获得模型”。尽管如此,一些对个人选择理论产生怀疑的美国学者仍很容易地就证明,所有被用来测量影响社会地位的变量加在一起,还不到实际影响社会地位的变量的一半。在欧洲大陆,法国社会学家布东疾呼,关于社会流动的社会学发生了“危机”,他主张放弃已经走向极端的因素主义的(factorialist)分析方法,而采用真正的假设-演绎的方法,他称之为“系统方法”。他的理论的主要思想是:社会地位的获得,一方面依赖于社会结构的地位分配,另一方面也依赖于某些个人特质的分配(特别是出身和教育),正是由于这两种分配的不一致产生了社会流动的现象。他进而通过对经验材料的系统分析证明,在地位获得的市场上,个人根据自己的“交换价值”观念做出行动选择,但这种选择必然会影响地位获得市场的平衡,进而影响社会结构安排与个人特质安排相一致的程度,由此产生了社会流动。布东与传统的欧洲大陆社会学家有很大的不同,他是“个体主义方法论”的代表人之一,同时他擅长和注重数学和统计分析。在社会流动的研究方面,较新的研究倾向是开始注重对制度因素的研究,如美国学者提出的“市场转型”理论和法国学者提出的“文化资本”理论,他们都强调和分析了制度安排的惯性对社会流动的影响。
    
    1.2 文献和已有的调查研究成果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从农村向城市推进的过程,在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之后,农村经济的又一飞跃是乡镇企业的崛起,中国学术界在80年代对劳动力流动的研究,也主要是以向乡镇企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为对象,即所谓“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村劳动力。这方面的研究指出,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是市场机制的推动、政策的放开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压力这三方面的合力的结果,并以乐观的态度和极大的热情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以“离土不离乡”方式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劳动力转移道路,不仅造成了一支堪与正式部门职工相比的产业大军,而且没有伴随着农村的瓦解和衰落,并促进了农村社区的发展。该方面研究的另一特色,是划分出一些有代表性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模式,如依托于集体经济的苏南模式、依托于个体经济的温州模式和依托于外向型经济的珠江模式等等,其重要意义在于揭示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可以有不同的方式。
    早在198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就对全国11个省222个村26993名异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进行了的调查,调查显示转移到县城及建制镇的占12.1%,到中小城市的占29.4%,到大城市的占3.8%。马侠的《当代中国农村人口向城镇的大迁移》和李梦白等人所著的《流动人口对大城市发展的影响及对策》,可能是国内最早的研究进城流动民工的专著,但这两项研究都主要是从人口学的角度进行。近几年来,研究流动民工的文献开始大量增多。更有特点的是,由于这方面统计资料的缺乏,研究的热情集中在进行大量的抽样调查上。就我们所掌握的资料,目前已经公布的1993年以后关于流动民工的全国性专题调查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调查系统1993年12月到1994年1月对全国26个省、区、市的600多个县14343个样本户的调查;全国政协和国务院发展中心1994年对全国15个省、区、市的28县的28个村的调查;农业部“民工潮”跟踪调查与研究课题组1994年5月对全国11省区75个固定观察店村庄的调查;农业部农研中心1994年11月到1995年4月对全国29个省、市、区318个固定观察点村庄的25600个样本户的调查;等等。1995年,仅福特基金会就资助了北京有关研究单位的8个关于流动民工专项研究的课题。然而,从目前的情况看,多数的研究还处于“摸清情况”的阶段,即通过调查揭示和描述流动民工的总量、结构、空间分布、流向、流出方式、流动规则和流动机制等等。在理论上尚未有突出的建树。
    
    1.3 理论假设和调查方法
    本文主要是从社会流动的角度考察农村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即把民工的流动视为他们获得新的社会位置(position)和社会地位(status)的过程。“流动民工”这个概念,实际上包含了三种流动:一是在地域上从农村向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向较发达地区的流动;二是在职业上从农业向工商服务等非农产业的流动;三是在阶层上从低收入的农业劳动者阶层向比其高的职业收入阶层流动。在一般意义上讲,从农民转化为市民,从务农转变为务工经商,意味着两个根本性的变化,一是生活方式、社会关系网络从以血缘地缘关系为主的社会网络转变为以业缘关系为主的社会网络,二是以机会资源为象征的社会地位得到提高。但是,我们看到,中国的结构转型和体制转轨这两个转变的进程是不一致的,结构转型形成的大量新增城市就业空间并没有被“市场制度化”,制度安排的惯性使改变了生活场所和职业的农民仍然游离于城市体制之外,从而造成了流动民工的生活地域边界、工作职业边界与社会网络边界的背离。据此,本文提出以下三个假设:
    假设I:流动民工在流动中社会生活场发生的变化,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他们以血缘地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网络的边界,影响这一边界的主要函数是社会身分而不是社会职业。
    假设II:流动民工在社会位置的变动中对血缘地缘关系的依赖,并非一种传统的“农民习惯”,而是一定结构安排下的节约成本的理性选择,而且这种选择在影响和改变着制度化结构的安排。
    假设III:流动民工在职业变动中经济地位获得提高,但社会地位没有明显变化,这种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不一致是因为制度化安排的惯性,而结构变动弹性最大的是日常生活。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招标课题——“大城市吸纳外来劳动力的能力和对策研究”的分报告,因而行文中要涉及到对一些相关方面的总体描述,而不仅仅限于对假设的验证。
    本文根据的材料是笔者参加的课题组于1995年6-7月在山东省省会济南市所做问卷调查。调查组首先对该市可能掌握民工情况的有关部门进行了访谈,如工商局、税务局、计生委、劳动局、劳务服务中心等,在劳务服务中心发现了一份“临时用工登记簿”,但上面登记的基本上都是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民工使用名单。后来在走访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和对民工进行访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公安部门的一份更为完备的进城民工登记表,最后对济南市4个市区(历下、市中、天桥、槐荫)的12个居民委员会的流动民工所进行的比例分层抽样调查就是以这份难得的登记清单为基础的。此次抽样调查获得有效样本为1504个,其中男性占71.3%,女性占28.7%;本省民工占99.2%,外省民工占6.8%;平均年龄25.6岁,已婚的占44.3%;受教育程度初中的最多,占71.0%,小学的占16.0%,高中以上的占12.1%,文盲占0.9%。根据济南市公安局的研究报告,济南市1994年有流动民工10.5万人,占济南市当年170万市区人口的6.2%。对调查点济南市的选择,一是因为它可能代表中国大城市的一般情况,较少“特殊性”,二是因为与该市已有的联系使我们容易具有调查上的方便。

(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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