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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乡村债务的对策与建议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化解乡村债务的对策与建议


责任编辑:张页维  ︱ 来源:人民网 ︱ 发布日期:2006-6-6

    2006年是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而乡村债务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乡村债务的问题不解决,乡村组织就难以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没有乡村组织的组织领导,新农村建设就无从谈起。笔者基于对全省129个乡镇的调查,完成了三万多字的调查报告。作为曾经长期工作在三农第一线的基层干部,现就怎样化解乡村债务,提出如下建议。  
    列为预防突发事件的重大课题,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  
    一是对乡村债务进行摸底核实把握大局。(1)要核实债务性质。可分类为:公共产品债务,如义务教育和水电路等公益事业建设;政策性债务,如基金会、村办企业债务等;运转性债务,如欠发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等;财政体制性债务,如垫交税费的债务等;招待费债务,如公款接待费用等。在此基础上,特别要核清民间债务和银行债务。(2)要严明债务统计纪律。要防止基层产生国家将会接收这些债务的误解,否则,将无法得出真实的债务数据,而且会使债务数据呈几何级数上升。凡在债务统计时瞒报或多报,要追究领导责任,以确保乡村债务统计细致准确全面。做到情况清,底子明,预防措施出在危机爆发前。(3)要实行债务公开。对乡镇债权债负要在本区域内进行公开,防止县、乡、村暗箱操作。对村级债权债负要明确集体所有性质,债权的认可、核销都要以村内民主的形式进行,县乡只可指导,不可包办代替。  
    二是借鉴乡村债务的化解实践。  
    根据笔者调查,不少乡村迫于无奈进行的一些化解债务的实践可以借鉴:(1)对银行的债务进行事实挂帐。(2)对乡村干部的债权要先抵消本人及亲属的老欠税费和往来才能确认。(3)对农户的债权动员抵消本人及亲属的老欠税费和往来。(4)对尾欠税费确定税改前和税改后的不同比例进行核定,对特困户和贫困户的尾欠税费张榜公布进行减免。(5)个别地方一些群众基础好的村,采取农户自愿在粮食两补中抵扣尾欠税费的办法来化解村级债务。(6)有些地方就采取了村民投票公决的办法,把尾欠税费确认为村民共同所有的集体债权。例如湘南某镇的文光村,近5年来就已经化解债务10多万元,村级债务就只有3.8万元,其中欠信用社1万元、欠镇政府老欠税费1.8万元、欠村干部工资1万元,可以说该村的债务危机已经得到全面化解。(7)有的地方采取债权置换的方式来化解债务,如甲欠乡村的钱,而乡村又欠乙的钱,就将乡村对甲的债权转让给乙。据有关资料显示,湖南全省乡村债权高达19.8亿元。如果能把这部分“债权”中确系合理负担部分收上来,对化解乡村债务将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切实减轻乡村负担,禁止随意增项加码
    一是要出台政策严明纪律,像对待减轻农民负担一样来对待减轻乡村负担。省委、省政府要禁止各级没有足额经费保证就给乡村下达任务,要明确划分乡、村与县以上的各自责任,对上级随意增加的负担乡村有权拒绝,且要像对增加农民负担一样对增加乡村负担的责任人进行“一票否决”。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乡村赞助钱物;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摊派报刊杂志或销售其他物品;不得违反规定进行任何形式的升级达标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乡村资金。对包括上级拨款在内的乡村所有财政收支、所承担的责任及财政的使用范围和项目予以严格规定,并在本区域内全面公开,超过范围和项目使用,从严进行查处。省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加强新闻和群众监督。  
    二是要取消针对乡村的达标升级等各种形式主义考核制度。乡村组织的考核制度,核心应该是以农民是否满意作为最终评判标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建适合新农村建设目标的政绩评价指标体系。首先就要彻底根治“上级出政策,基层出票子”的时弊,如树典型、搞“政绩工程”、各种达标升级活动、并由此而来的各种接待应酬活动。其次是要彻底改变目前行政体系中“为指标而达标,为数量而充量”的工作潜规则。对乡村考评的方式、内容、标准、结果要在所管辖区内公开公布,改变作为法定主体的群众在考评工作时缺位的不正常状况;使那些谋取部门利益的考核部门对考核不再感兴趣;使“为考核而实施考核、迎接考核、应付考核”的形式主义得到有力的根治,从而减轻乡村组织因形式主义而不得不付出的财力、人力和物力。  
    三是对乡村组织“少取、多予、放活”,让乡村组织与农民一道休养生息。当务之急就是取消需要乡村在财政上进行配套的各类实事。搞公路建设,水利建设,农民医保都是好事,但不能要求没有收入来源的乡村支付配套资金。其次是加大对贫困县和农业大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乡镇机构改革是势在必行,迟改不如早改,长痛不如短痛。而且越穷的地方干部越多,改革的成本越高,也越需要缩减财政吃饭队伍,降低公众服务成本。每个人买断工龄按一年一个月工资计算,加上医保和社保,平均每人在4、5万元左右,一个县就需要上亿元,如果还包括欠发工资和垫交税费借款就是数亿元。但农业大县因为是种粮食为主,所以绝大多数都是贫困县,县政府不去加重乡村的负担和截留乡村的资金就十分难能可贵了,哪里还有什么能力去支付改革成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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