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完成这一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我认为,当前迫切需要理清的问题有二个:一是政府该干什么?二是农民该干什么? 政府的任务 2005年国庆节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河北农村考察时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府要为农民办好四件大事: 第一,要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的主要任务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这需要做好二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虽然建国以来我国农业科技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目前仍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我国农民科技素质普遍不高,科技对中国农业的贡献率只有48%。我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也不高,只有30%多一点,比发达国家大约低50个百分点。据悉,为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农民的科学技术水平,农业部将进一步协调相关科研机构,整合农业科技资源,加大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同时,农业部正与科技部、林业总局和水利部等部门共同制定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方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在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投资建设等方面实行新的运行机制,以推进我国农业科技快速发展,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要加强农业设施建设,特别是大型水利设施和小流域治理等,这些投资靠农民是无法解决的,也应该由政府来规划,来增加投入。当然,靠哪一级政府解决所需资金问题也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答案。目前我国县乡两级政府负债沉重,据有关部门的调查:2004年,乡村基层债务总额已经上升到6000-10000亿。而在我国2800余个县市中,财政长期呈现赤字的县市已超过50%。因此,中央和省级财政应承担起农业设施建设投资的主要责任。 第二,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有四个: 一要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的耕地不能随便调整,不能乡村干部想调就调。农民有了长期的土地承包权,虽不一定能发家致富,但却有了维持生计的基本保障,农村的稳定也就有了基础。 二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农业税取消以后,理论界、政府有关部门及媒体给予了高度的关注与评价。但是,包括化肥、农药、柴油、种子、地膜等在内的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给农民收入带来的损失可能会大于因农业税赋减免而给农民带来的好处。这一点要估计充分。 三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尤其是要做好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活保障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近年来,由于城市化、工业化和交通设施建设而使农民完全失去土地或人均耕地不足三分者,已达4000万人。如何为这些“三无农民”(种地无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已成为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十分严峻的任务。 四要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全国进城务工人员已超过1.2亿人,这一部分“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是一个至今仍未解决的问题。从这一点上说,我国的农民问题就不是“三农”问题,而应该是“四农”问题,即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和“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 第三,要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主要指的是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今后,农村的公共事业投入,要主要由政府来完成,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对农村学生实行“二免一补”。二要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领域的投入,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三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发展农村通信,继续完善农村电网,逐步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 第四,要增加农民收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新农村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做的工作主要包括三个: 一要在农业内部找出路,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通过集约经营增加就业。同时,要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要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 二要跳出农业想办法,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为增加外出务工人员的劳动技能和市场适应能力,农业部、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同时,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三要继续加大对农业和农民的补贴,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为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国家将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 农民的任务 只有政府的政策和措施,而没有农民的积极响应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无法建立的。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农民和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应该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在我国农村村级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带有规律性的现象,这就是一个村的经济发展一般与二个因素有关:资源状况和村两委班子状况。资源丰富或两委班子廉洁、积极向上、一心一意带领村民发家致富的,或二个因素同时具备的,均能促使村级经济加快发展,反之,村级经济发展就不容乐观。因此,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真正成为带领农民发展经济、发家致富的坚强堡垒,要真心实意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 第二,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农民要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经营,如果不组织起来,农民就不能走向市场经济的市场,只能走向农贸市场。 第三,搞好乡村建设规划,逐步改善村容村貌。乡村建设规划的实施是一项长期任务,既要着眼于改善村容村貌,又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既要坚持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的基本原则,又要便于农民生产生活,体现地方特色。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农民要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新农民”。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对“新农民”的概括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没有文化,就掌握不了技术;掌握不了技术,就增加不了收入;没有文化,不懂技术,更谈不到会经营。 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从当前各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看,以下四个问题应该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第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全面的、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农村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甚至习俗等各方面的建设,不可能通过发动一场运动就能建成。当然,也不能按兵不动。从当前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看,前者主要是指政府应该注意的问题,后者主要是指农民应该注意的问题。 第二,农村地区之间、村民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水平千差万别,千万不能搞“一刀切”。同时,必须看到,我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推进新农村建设不能是一个固定模式,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乡村规划和建设,要突出乡村特色、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尊重各地的传统习惯和风土人情。第三,“新农村”不等于“新村庄”,不能仅仅通过建新房、盖新楼来建新农村,工作要全面,不能简单化。要让我们的农民尤其是县乡干部知道,农民住楼房是新农村,住平房也可以建设新农村。 第四,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牢牢把握两大重要原则:一是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二是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只有始终坚持这两大原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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