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城市垃圾、建卫生城市,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但把城市垃圾拉到农村一倒了之,则不近人情,更不合环保的需要。据报道,重庆市綦江县古南镇共同村农民因城市垃圾场建在他们村而管理不力导致多次聚众堵卫生车进村。提醒我们,在关注市民卫生健康的同时,应统筹考虑农民的身心健康,绝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来片面地“转移”垃圾。
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同在一片蓝天下,应受到同样的环境保护。在全国农村基本上没有环保设施的情况下,像重庆市綦江县这种做法把城市垃圾随意倒进农村,只不过转移了污染源,把市民的垃圾放在了农民的家园,难道污染农村就不叫污染吗?这种“转移”,既不利于城乡协调发展,更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正如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环保局副局长陈万志近日在重庆的40多场讲座中反复提到的那样:“环境不公,正在加剧社会不公。环境污染对农民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特别是对农民健康的损害,已成为农民最大的负担。”
当然,在城市生存空间有限的情况下,把城市的垃圾运到农村“消化”无疑是一种途径,因为垃圾场不可能建在天上,这里关键是怎样解决消化的问题。笔者认为,不管采取何种途径,都要达到快捷、卫生、实用“六个字”的要求:一是处置要快捷。只有处置快捷,才能防止污染源的扩大,减少对周围群众的伤害。二是卫生要达标。对垃圾场的管理要到位,人员、经费要保证,检测设备要跟上。三是要符合实用性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平衡,做到能用土覆盖的尽可能覆盖、能利用的尽可能利用,尽可能少占耕地,甚至要借机进行造地。笔者认为,只要真心地处置每一处污染,我们的水定会变得更清、我们的天定会变得更蓝、我们的环境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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