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政治工作,是乡镇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乡镇党委要切实提高统筹谋划能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握大局,扎实地推进本地区新农村建设。 科学统领,因地制宜,明确思路,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是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是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发展所决定的,是实现工业化向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搞好新农村建设,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 第一,科学规划为先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一定要规划先行。坚持改建为主、新建为辅,合理用地、保护耕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标准、逐步到位、群众参与、科学编制;坚持撤并小型村、拆除空心村、减少自然村、建设中心村;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实现工作在园区、生活在城区、居住在社区;坚持充分利用地势,不取土、不砍树、不填坑、不占耕地,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形成不同的风格。 第二,发展经济,产业支撑是基础。新农村建设是经济实力的一种反映。我们必须加快工业化发展,实施工业带动战略,加快发展二、三产业,推动农村城市化的进程。农业向产业化发展,把农民享有的土地变成股份或者权益,转让给有实力的大公司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去经营,改变现在既无农业专业知识又没有经济实力的农民经营农业生产的现状,最终使农业形成产业化、工业化,让农民进入二、三产业变为现实。 第三,社会保障是关键。农民也要像工人一样享受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同时,要解决好农民子女与城市居民子女享受同样公平的教育等政策待遇。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实行免费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完善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最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凝聚力量,建好班子,带好队伍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着力抓好镇级领导班子建设。镇级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走访农户,为民办实事,并形成制度。 全力抓好政府职能转变。打造精干、高效、廉洁、规范的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优化对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力度。 成立新农村建设机构。成立新农村建设指挥部和工作组,党委书记任总指挥,每个村保证1名镇级领导班子成员和2名科室干部包村,参与本村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设计、组织。 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紧紧围绕临空经济高端产业功能区的定位,加快本地区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多元产业总部经济、精品物流四大产业的发展,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在建设上,以国际化、城市化的标准,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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