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大刘镇中学在实施“两免一补”中,虽然多名家境十分贫困的学生写了申请书,但最终的情况是:凡去年中招考试分数达到460分者,一律享受“两免一补”政策,460分以下者,不得享受任何补助。一些本不该享受政策的学生得到了补助,一些贫困生反而不能享受到应有的待遇,不少人对此都有怨言。
日前,笔者就“两免一补”发放标准调查了许多农村中小学,一些教师感叹说:“由于想领救助金的‘贫困生’太多,学生开出的贫困证明又难分真假,只好以学生的分数高低、成绩好坏确定受助对象,这实在是没办法的办法。”
众所周知,今年以来,许多地方实施“两免一补”,是为解决农村贫困孩子无钱读书的问题而推出的一项“爱心工程”。但是,在送“爱心”的过程中,发生“富学生”剥夺“真贫困生”权益的事情,它暴露出我们在实施“爱心工程”的程序上存有一些漏洞。目前,对贫困生补助金的发放大都采取了学生提供材料的方式:由申请者在当地开个贫困生证明,再由申请者本人写出个人贫困情况报告,最后学校根据申请者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验、取决发放补助的名单。一些学校在审验这些材料的时候,根本不看学生本人,不就学生的真实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本上看谁在材料上写的最“贫困”,就把补助金发给谁,结果让个别道德品质不高的学生开假证明钻了空子。个别学校搞“内部交易”,或者随意“变通”政策,出“歪招”,把救助金与分数挂钩,按学习成绩好坏圈定受助对象,以致把“好经”念“歪”了。
“助贫”变成“济富”虽属个别现象,但却扰乱了正常的救助秩序,造成的负面影响也不可低估。首先,以成绩好坏确定受助对象是对救助金的滥用,是对弱势学生明显的歧视行为,损害了教育的公平原则。其次,救助资金使用不当,发生被冒领、挪用的事特别容易激起群众义愤,有些真正贫困的学生可能会因此失学,使“爱心工程”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政策,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宣传到位,使每个农民家庭都能够清楚地知道“两免一补”发放的条件;二是公示到位,在重要或者人流众多的地方,对“两免一补”情况进行长效公示;三是责任到位,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开假证明、假申报的单位、个人严厉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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