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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要防止“一哄而起”又“一哄而落”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新农村建设要防止“一哄而起”又“一哄而落”


责任编辑:张页维  ︱ 来源:农民日报 ︱ 发布日期:2006-9-11
    今年以来,各地新农村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可以概括为“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总体健康”。但有些地方对新农村建设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部分干部把新农村建设作为短期工作目标来要求和部署,在工作推进上操之过急,缺乏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
    如,有的地方不恰当地要求,凡公路两侧视线所及范围一律要绿化美化。还有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脱离当地实际,盲目攀比发达地区。极少数地方甚至以“大会战”的方式要求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
    年初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这“五要、五不要”应当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原则。
    2月1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讲话时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从本世纪头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从更长远的时间看,即使将来基本实现现代化了,“三农”问题依然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一哄而起”之后,很可能又“一哄而落”。对此,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两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搞好规划;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防止一哄而起。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各地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千差万别,新农村建设的起点高低和进展快慢也会各不相同,绝不能用同一个标准去检验、去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大多数地区而言,必须突出抓好生产发展,重点在促进农民增收上多下功夫,多想点子,多出思路,多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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