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金融供给严重不足。最近,浙江新昌创新模式,通过政策性干预,较为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新昌地处浙江中部,人口43万,其中直接务农的10万多,占全部就业人员的三分之一,但是,各项农业贷款余额在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中却只占6%。这一严重失衡的现象引起新昌县领导的高度关注。 一个显然的事实是,农户不是不需要贷款,而是因为“只有财产,没有产权”,没有东西抵押,因此没有办法贷款。贫困户需要生活资金;温饱型的,需要生产发展资金;进入市场的,则需要周转资金。而金融机构则有“嫌贫爱富”的嫌疑。新昌16个乡镇,除了农业银行在3个中心镇设有网点外,其他几大国有商业银行都脚底板抹油“进了城”;农村合作银行尽管根基扎实,但心有余而力不足:大部分政府财政资金落户商业银行,导致农村合作银行“气短力乏”,加上涉农贷款又小又分散,经营成本高,自然灾害一来,风险难以防范,最后搞得农村合作银行也“难以招架”。 新昌农村经济要发展,必须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副县长徐良平分析,“三农”贷款“两高一低”,即高风险、高成本、低回报是客观事实,而资金是逐利的,两者之间的矛盾,通过市场化的办法永远无法解决。另一方面,完全依靠政府的直接补贴和转移支付,也难以奏效。新昌的原则思路是,坚持行政性资源和市场化道路相结合。具体设计为:政府引导——金融机构支农力度加强——农民收入明显提高——金融环境优化——农村社会经济良性循环。 按照这一设计,新昌农村合作银行承担起金融支农的主要责任,县财政拿出200万元,作为“三农”贷款专项资金。当贷款遇到不可抗力风险时,经过评估,财政将承担三分之二的损失。专项资金在农村合作银行开设专户储存,具体操作时,有相应的管理和赔付制度可循。专项资金的设立,大大降低了银行支农资金的风险。 涉农贷款利率低、户数多、运行成本高、利润空间小,是银行不愿涉农的另一原因。新昌规定,到了年底,只要农户小额贷款和200万元以下微小企业贷款有新增的,就由财政按1%给予农村合作银行补助。 此外,新昌还规定,政府部门财政性资金存款要向农村合作银行倾斜,涉农资金原则上要在农村合作银行存放,解决其资金来源问题,帮助其做大做强;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严肃查处逃废债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财政、工商、国土、经贸、农林水、房管、公证等部门要为合作银行提供便利,在贷款抵押品产权确认、转让、处置过程中,减免相关税费,保证债权人利益。借此优化整个新昌的涉农金融环境。 政府的政策性支持极大地激发了合作银行金融支农的积极性,合作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更为灵活、更加贴近实际的贷款方式。如向农户推出“信用贷款”,取消了规定的抵押和担保手续;农户、商户、微小企业可实行“联保贷款”;对农户存贷款,由信贷员在辖区范围内“四包一挂钩”;推出针对农村贫困生的“教育助学贷款”等。特别是权证抵押贷款上,合作银行正在积极探索,准备从根本上改变农户财产无法抵押的现状。一批规模养殖场林权、土地承包权证及农产品已经抵押率先取得贷款。 金融支农模式的改革,不仅促进了新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使农村合作银行找到了大有可为的广阔天地。今年1-4月,新昌农村合作银行新增存款2.7亿元,增长率位居浙江全省第一。新增贷款2600万元,其中90%为涉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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