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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不能“嫌贫爱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新农村建设不能“嫌贫爱富”


责任编辑:康永兴  ︱ 来源:农民日报 ︱ 发布日期:2006-11-27
    近日,由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叶敬忠领衔的《农民视角的新农村建设》研究成果对外发布,针对新农村建设一年以来的情况,研究报告提出了严重影响新农村建设的若干问题及相应对策。报告指出,目前试点村的做法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推进。
    报告中提到的试点村的做法是指一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嫌贫爱富”苗头。即为了获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一些地方将经济和资源基础好,且已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富裕村庄定为试点村来建设,开展的主要活动包括盖房子、修路和建沼气池等,出现了资金、项目和政策向富裕村集中的现象。
    据报道,某地一位领导谈到,当地准备投入逾亿元资金,把靠近中心城市的一个县作为建设新农村的试点。无独有偶,有一些市县的领导在落实新农村建设工作时,也有意选取那些距离城市不远的郊区乡镇,或者交通便利、发展现状较好的村屯,欲将其打造成新农村建设的“样板”。为了尽快出成绩,他们把更多的建设资金优先往富裕村身上追加,把更多的好项目优先往富裕村身上倾斜,把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来的外商,也是尽量往富裕村推荐……这样的结果是,富裕村更富了,也“理所应当”地成为了一个地区的样板和亮点,而更多亟待发展的村子却遭“嫌弃”和冷落。
    优先发展一两个试点村本无可厚非,这样的试点村建设虽然可以总结出一些经验,但难以大面积推广应用,很容易将新农村建设变成一两个富裕村的“独角戏”,也很容易使新农村建设变成政府官员攀比政绩的形象工程。这样锦上添花的富裕村方便了上级考察或同行参观,可以立竿见影显示工作成果。但这种“样板”的资源环境、发展条件、贫困情况都不具有代表性,用更多资金“堆”出来,靠吃“小灶”发展起来的新农村不过是一两个“花瓶”而已,其经验做法并不具备普遍推广的价值。这不但不能起到引导作用,反而会因为物力、财力的不公平分配,影响后进地区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信心和热情。
    建设新农村,毋庸置疑,确实需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但这样的典型应该是那些因地制宜用创新精神实现后进变先进、先进变标杆的农村,他们才具有真正的推广价值。中央反复提出建设新农村要从实现最广大农民的利益做起,而非仅仅让一两个试点村、样板村富起来。因此,各级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在建设规划中一定要摒弃这种“嫌贫爱富”的工作思维,要适时调整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选择标准,充分考虑到村庄发展的不同程度,选择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村庄进行试点。各个村虽然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起跑线不同,但在资金拨付、项目安排、政策倾斜方面理应享受相同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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