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参加一次农村党员活动时,一位老党员真心诚意地说:“现在国家建设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都是对俺们老百姓好。但在具体的工作中,一定要正确对待群众提出的不同意见,不能一听见意见就头痛,一看见提意见的人就心烦。不论啥事儿,只要公道了,群众就没意见,农村也就和谐了。”短短的几句话,蕴含着民主管理的深刻道理。
近年来,随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逐步加强和村民自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当家作主,民主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但也不可否认,在个别地方,少数党员干部遇到换届选举、财务公开、经济补偿、宅基地分配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时,确实存在着“一碗水失平”、“不透明”现象,使农民不能公平地享受到自己的民主权利。甚至,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害怕群众提意见会伤了自尊,丢了面子,降了威信,露了马脚。
于是,就对提出的意见束之高阁,敷衍搪塞,不予及时妥当处理。很显然,这样做的结果肯定是党群干群关系越来越紧张,群众民主权利越来越得不到保护,乡村和谐也就越来越难。
言为心声,群众的意见是检验党员干部工作成效的显示器,是反映群众意愿的晴雨表。能否把群众的意见当成大事,把群众的呼声放在心上,既体现着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素质,更关系着党员干部的整体形象。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既要有虚怀若谷的胸怀和海纳百川的气度,听得进群众提出的意见,更要有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灵活有效的农村工作方法,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村务,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切实保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这样,党群干群相互依存、相互信任的鱼水关系自然就会形成,政通人和、安定团结、共谋发展的和谐乡村也就会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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