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调研时发现,由于受人员编制限制,江西省一些乡镇卫生院引进和留住人才都遇到了困难,人才缺乏问题已成为制约乡镇卫生院发展的瓶颈。
吉水县的八都镇中心卫生院自2000年以来,先后聘用了8名大中专毕业生,有的已成为业务骨干。由于编制限制,至今一个未正式录用。芦溪县的大安中心卫生院周仲芳院长告诉笔者,他们卫生院近5年有15名医务人员退休,但却没有进过一个正式编制的专业人员。笔者看到,这两个卫生院房子都已改建,医疗器械等硬件设施也都不错,但由于多年没有进过正式编制的医务人员,业务好一点的还被县级医疗机构挑走,不仅造成医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而且青黄不接、十分紧缺。这两家卫生院人才的现状有一定的代表性。
由此可见,尽快给乡镇卫生院落实编制,已成乡镇卫生院发展的当务之急。在我国,编制是各级财政部门拟定财政预算和核拨经费的主要依据。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范围内,人事部门才能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政府预算范围并核拨经费,也就是说钱随编制走。在这一财政拨款体制下,财政部门巴不得你少进人,从而少拨款,这就出现了卫生院虽然增人,但没有正式编制,也就不增加拨款,人也难以留住,从而形成恶性循环的现象。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人们求职普遍有两种心态:一是收入高;二是求稳定。如果到乡镇卫生院就业这两者都不具备的话,怎么能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呢?从目前情况看,到乡镇卫生院想赚大钱是不可能的。给从业者营造一个相对稳定的工作环境,也许会使乡镇卫生院增加一些对人才的吸引力。有人说事业单位要进行人事制度改革,进人要公开竞聘。我认为,这其实与落实编制并不矛盾,只是进人方式的问题。
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定编,国家是有规定的。1992年《卫生部关于试行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院所三个建设标准的通知》中规定,按农民人均纯收入确定人员和床位,分为4个档次,最低的200元以下,每千人口人员数为1人,最高的1000元以上,每千人口人员数为1.5~2.5人;1994年9月卫生部下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对人员的要求是:19张床位以下的,定员至少5人,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80%,从事防保工作的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20~99张床位的,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和放射技术人员,至少有一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当然,这么多年,基层情况变化很大,原来的一些要求也不适用了。我国的编制总体上是属地管理,但各地编制部门还是希望国家有一个说法,哪怕是一个指导意见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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