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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劳动力是新农村建设重要工作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5 (阅读次数:

转移劳动力是新农村建设重要工作


责任编辑:康永兴  ︱ 来源:人民网 ︱ 发布日期:2006-11-16

    “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最终实现,还有赖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
    首先,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转移是农民实现“生活宽裕”的根本途径。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有3.5亿人,占全国劳动力的比重为46.9%。按照我国农业现行生产技术水平要求,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约为1.5亿人。如果按照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如韩国和我国台湾省)农业劳动力10%的比重,则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约为2.8亿人。由于我国农业部门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使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不仅远远低于工业化国家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也远远低于我国工业和其他部门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因此,农业劳动力的收入水平远远低于工业和其他部门劳动力的收入水平。
    其次,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必要前提。现代农业的基础是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集约化。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统计,我国平均每千公顷耕地上拖拉机使用量只有6.4台,而日本为470.8台,韩为国103.7台;我国平均每千公顷耕地上收割机使用量只有1.6台,而日本为248.7台,韩国为49.4台。造成我国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现代化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就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过多,每个农业劳动力耕种的土地过少。我国每个农业劳动力平均占有耕地仅为0.2公顷,而日本为1.5公顷,韩国为0.7公顷,英国为10.8公顷。由于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太少,农业机械化作业难以推开。
    再次,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农村人口减少是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有力杠杆。一方面,农村人口总量大幅度减少,可以提高政府农村投入的人均水平,使政府投入资金使用更加集中,从而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进程。另一方面,当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民人均收入提高后,就会要求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农民将成为改变农村面貌的主体,这将极大地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有力地促进村容村貌的改善和农村新风尚的建立。
    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消除二元经济结构,是根本解决“三农”问题、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重要途径,而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又取决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关系,统筹发展,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同时,不断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步伐,以保证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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