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临江市花山镇老三队村的村主任年薪是5000元,但去年担任老三队的村主任薛某只拿到78元。原来,薛某在为官期间,不为老百姓办事,老百姓就给他打了很少的分,而这分数最后核算成工资。这是当地镇政府采取的“村官工资,村民打分定”的一种新管理措施。
一个村主任,一年的“年薪”只拿到78元,这也是个“奇迹”。这个“奇迹”,是村主任薛某自己“干”出来,也是村民们“说”出来的。打分打出来的。薛某通过不正当手段,顺利当选为村主任,本身就违背了群众的意愿,而且薛某当上村主任后,不是为老百姓着想,不为群众办事,只为自己的利益着想,所以在村干部测评时当然是极低的分。这个分就是村干部工作好坏测评的“标尺”,就是村干部工资评定的标准。
让群众掌握村官的“工资标准”,实在是个好办法,对于村官来说,是种压力,也是个动力,逼着他们“当官要为民做主”,要为群众谋福利。逼着他们要对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群众心里有杆秤。干得好,年薪自然会高,干得不好,年薪当然会低。群众打分最实在,也最公平。群众为村官打分定工资,对村官来说是把尺子,是衡量干部工作好坏的标准,又是一面战鼓,能促进村官积极向上,奋发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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