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贵,围绕怎样让农民不当农民,让农民当好农民,如何解决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性问题,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制度创新,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阐述。 要特别关注贫困中的贫困 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有其艰巨性和长期性,但目前一些干部群众对此认识还比较模糊,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急躁、冒进的现象。在具体实践中应该如何理性把握、稳步推进呢? 李成贵:对于新农村建设,我们要充分认识其艰巨性和长期性,特别是要充分关注平均数掩盖着的大多数,即关注特殊群体,关注贫困中的贫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村在整体水平上还相差甚远,建设新农村目前只能算是刚刚开始,面临着相当艰巨的任务。 一方面,把大量的农村人口转移出去难度非常大,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另一方面,假设到2020年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降到45%,仍会有6亿多人,到2030年这个比例下降到30%,还有约4.5亿人生活在农村,要让如此之众的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殊非易事。我国农村在空间上从西到东,几乎等于时间上的从古到今,我预测西部一些农村经过20、30年的新农村建设,也许只能达到东部地区今日的水平。尤其是目前尚有近3000万贫困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因此对他们而言,新农村建设首先是要发展生产,脱贫致富,而不是盖新房,建新村。 如何解决好两大根本性问题 你最近撰文说新农村建设必须着力解决两大根本性问题,一是让农民不当农民,二是让农民当好农民。我们想听听更详细的分析。 李成贵:我一直认为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要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其实现的基本途径就是工业下乡,农民进城。建设新农村不是要“令民归心于农”而专事那微薄的地利,不是要把所有农民留在农村过田园生活,而是要让更多的农民转移到城镇就业和定居,即让农民不当农民。 另外,就是要让农民当好农民。我认为,目前我国农民务农收益面临着三个严重制约因素:一是政策目标之间的冲突导致农民利益受损。二是市场风险对农民收入构成了最直接的威胁。比如,我们在某县调查时发现,这里的农民饲养了4万头奶牛,数年前的市场价格是每头1万元左右,现在降到了不足5000元,全县农民损失超过2亿元。诸如此类的事例说明,市场经济波峰浪谷的冲击,对广大农民的利益而言,是一个实实在在存在的巨大威胁。三是国际竞争进一步侵蚀我国农民利益。 解决这三大难题,最关键的是要建立对务农者的支持政策体系。简要而言: 一是扩大补贴范围。一要对水稻、小麦和玉米以外的种植业给予补贴,如棉花、油料、杂粮、豆类等,并对重点地区给予重点支持。二要对畜牧业给予补贴。我刚从西北调研回来,觉得国家应对西北地区的畜牧业给予重点支持,有必要实施“西北畜牧业振兴计划”,作为开发大西北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优先内容。国家在大幅度增加对粮食主产区投入和补贴的同时,也应加大对西北的畜牧良种繁育和人工饲草基地建设补贴。三要扩大生产资料补贴范围,以降低生产成本。 二是完善补贴机制。作为我国农业补贴核心内容的粮食补贴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在粮食直接补贴的同时,引入反周期补贴。反周期补贴实际上是一种包含有价格保障机制的补贴,其目的是减少粮农的市场风险。即当市场价格高过由成本和利润构成的目标价格时,就不启动这一政策手段。而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则动用该项政策,而且价格下跌越多,补贴也越多,与农户的商品量挂钩,也与当期的价格挂钩。其实,要保护粮农的利益,重点是要解决粮食过剩时农民“卖粮难”和价格下跌的问题;在粮食短缺的情况下,价格机制本身就为农民带来了利益。对粮农的补贴不能只有直补(固定补贴),政府还必须提供必要的保护,保证农民在价格下跌时的合理利益,同时解决农民的粮食变现问题。如果农民的粮食不能变现,而只得到一点直补,那不过是杯水车薪而已。 三是加大支农力度。今后较长时期内国家还将坚持实施“以工补农”战略调整,让“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继续扩大财政支农的规模,但与此同时,也要认真研究财政支农的优先顺序。农村基础设施是一种社会先行资本,但不可过于超前,以免形成投入的结构性失衡。比如,在西部一些农村,道路建设已经达到相当水平,但道路上一天也过不了几辆车,而当地农民仍然贫穷。这些地区的农民更关心的是能否得到国家的补贴,能否减少市场上的价格风险。对他们而言,如果打了水井,种了菜而卖不出去,那是更大的痛苦。所以,政府加大对这些地区农民的收入补贴,比单一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具现实意义,更能受到农民的欢迎。 加快制度创新及配套改革 解决好上述两个根本性问题,还需要哪些制度创新及配套改革? 李成贵:我认为核心是搞好土地和资金这两大要素的制度变革。 一是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好的农村土地制度应该有两个核心功能,一可提高农业生产率,特别是劳动生产率。二可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土地增值利益。因此好的土地制度,不能不动,也不能乱动。不动,就会把农业中最稀缺的要素排斥在市场之外,就无法从根本上走出小农经营的局限,无法带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导致农业增长的内卷化,农民就无法当好农民;乱动,就会造成农民土地增值利益的流失,导致农民无序失地,甚至“啸聚倡乱”,农民就当不好非农民。从这个角度看,我国的土地制度还不够完善。在新农村建设中,将会越来越多涉及到土地制度,无法绕开。我认为,改革的方向是在国家的有效管理下、在先进行试点改革的基础上,赋予农民更完整的土地权利。 在这个问题上,集体林权改革的成功实践是很好参照。2003年,福建省就开始推进“给予林农真正意义上的物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体而言,其核心是确权到户,林权证发到个人手中,可以用来抵押贷款,仅三明市农民通过林权证就贷款25亿元。目前福建的试点改革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其成功做法已经开始向全国推开。这对于农村土地产权改革极具启发意义,应以此为契机把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论探讨和实践引向深入。 二是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目前农村金融面临着一对严重的矛盾,一方面是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另一方面是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困难。据我了解,亲戚朋友之间的私人借贷仍是时下农村资金融通的主要渠道,正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不到位问题依然相当突出。 我认为农村金融改革核心是要增加农民对贷款的可获得性。其重点首先是信用社在改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增加对农民的服务方面,要取得明显进展。其次,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扩大资金来源,拓宽其业务范围,让农发行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银行”。第三,推进农村小额信贷的开展、加快探索创立自主性批发式小额信贷基金。第四,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对农民投保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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