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戏、送书、送电影,似乎一直都是人家“送”给农民什么,农民就接受什么。因为从文化表现形式到产品种类,农民可选择余地都很小,针对性不强,所以时间长了,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也就没以前那么高了。因此有人提出,“送文化下乡”对农村文化建设只是“杯水车薪”,并不能满足当代农民对文化的真正需求。 在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多次提到,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宗旨是提高农民的综合文化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农民,不应该把农村文化生活看成仅仅是扭秧歌、唱大戏、看电影。 通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牡丹江市部分政协委员深入到9个乡镇文化站及12个村的文化活动室时发现,尽管农村文化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出现了不少问题,但从各乡镇整体情况看,目前农民自办文化的热情很高,潜力也很大,如果能更好地动员各方面力量把这种热情和潜力发挥出来,将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 从2000年起,黑龙江省宁安市海浪镇前阳村建起了标准较高的文化活动室,配有图书柜、乒乓球、电视,天天晚上室内热热闹闹,现在这个村赌博的不见了,打架斗殴的少了,家家房前屋后栽花种草,街道上如果有个草棍,路过的村民都会自觉地拾起来,扔到垃圾箱里。 前阳村的实践告诉我们,虽然受地域环境、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的制约,农民看书难、读报难、看电影难、欣赏文艺演出难,但是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不但可以拉近他们与城里人的距离,还可以提升农民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 农村文化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农村进步的显著标志。建议有关部门在提升对农村文化建设的认识高度,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农村公益文化设施,这样既满足了人们对文化艺术的渴求,又使人们对商机进行了解,体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实现双赢。像林口县利用文艺搭台、经贸唱戏的形式,走社会办文化的路子已初具模式。不管是广场系列活动、彩灯展,还是社会趣味运动会,或是专业剧团的文艺演出,都由企业赞助或独家冠名,一直深受群众和企业的欢迎。 此外,建议有关部门在利用好现有社会文化设施资源基础上,争取在几年内建好功能完备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等。一些县(市)可将在学校布局调整中闲置的校舍改造为乡村文化活动基地,定期就近向农民群众开放,实现资源共享。 其实,挂锄后的农民在茶余饭后也该“潇洒走一回”。除了到附近广场上唱歌、跳舞、扭秧歌,还可以通过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努力,让农民多参与唱歌、跳舞等这些城里人的现代休闲娱乐活动,让多姿多彩的文化活动成为新农村、新农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生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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